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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型企业同类项合并
    是长久性理智选择
    2015-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袁 东

      央企之间只有所属行业及专业性差别,因此拆分并非是真正的机制改革;同一行业只保留一家央企,更便于集中管理与监督;这既能减少今后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阻力,也能在充分发挥其专业性的同时,提升央企在本土与国际市场上同西方跨国公司的竞争力。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是罗贯中所理解的历史逻辑。而当前大型中央所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合并同类项途径,即将同一行业的央企合并,则并非是罗贯中所指的那种逻辑,而是在深化认识基础上的一种长久性理智选择。

      曾几何时,人们论证说,拆分占据支配性地位的大型央企,就会形成良好的竞争格局,以使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双提升。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的国企改革,也的确这么做的。结果呢?那种大家所期望真正的市场竞争并没有形成,行政性垄断依旧,企业治理与决策模式也没有什么根本性改变,价格调整依然基本来自外部或全球市场的压力,而非市场化的内部压力与动力;漫灌式的连续巨额投资伴随着粗放管理,各种跑冒滴漏不是缩小了而是扩大了;相比于所消耗的资本、能源、资源、环境等投入,大型央企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没有得到同等幅度的改善,消费者来自央企的受益也不尽如人意,甚至在某些地方还相对受损,比如不合理的收费与价格调整。

      实际上,由于拆分央企,增加了官位与中高层管理人员配备,带来了更多的扯皮与内耗,扩大了滋生寻租腐败的温床与切入口,侵占公产及借公肥私的漏损口反而增加了。这从去年以来中央巡视组对大型央企的调查结果中就可以看得出来。相比没有拆分之前,仅仅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增加,对于整个官办产业而言,就是一笔巨大的成本,更不用说还有因决策与管理不善所形成的损耗了。

      拆分央企无法带来市场化以及同市场化相适应的竞争,仅仅提下面两点就够了:只靠拆分而增加企业数量,没有也不可能改变大型央企的高管人员任用机制;主业产品与服务的定价机制也没有因企业数量增加而得以改变。

      非但如此,拆分的负面效应,还表现于大型央企在本土与国际上同外资企业对市场的争夺上。相比一个主要产业只有一家央企的情况,多家央企共存,外资更易通过各个击破战略来打乱中国竞争对手的防线,增强进入我国本土市场的谈判筹码,进而获取更多市场份额与利益。类似的案例,在各个产业里即使说不上比比皆是,至少也是在所多见。

      在“走出去”获取项目、资源、市场机会的过程中,同一行业多家央企共存,非但没有抱团携手形成统一战线来提升中国企业的谈判竞争力量,而是相互拆台,丧失了不少有利机会。在本土显得个头很大的央企,在国际市场上与老牌西方跨国公司相比,无论规模还是国际竞争力,并没有多大优势。如果不能再相互补台抱团作战,其结果可想而知。

      究其原因,我们不能不正视以下事实:过去和当前阶段,大型央企主要管理人员是由中央组织部门任命与管理;重点行业央企产品与服务价格调整权在国家行政机构;实际控制人,也就是控股股东都是相同的;央企并没有也不可能完全市场化,大型央企在本土某些产业中占据的垄断性地位,既有历史原因也有行政因素。

      既然如此,那央企之间的所谓竞争就不可能是真正的市场化竞争;同一产业里,存在一家央企还是多家央企,无关经营决策机制、治理模式、主要管理人员产生机制,至少在这些方面,拆分并非是真正的机制改革;央企之间,只有所属行业以及专业性的差别,不存在其他根本差别;同一行业里,保留多个央企不如只存在一家央企,那更便于集中统一管理与监督;一个行业里只留一家央企的规模效应更突出,有利于减少国家成本,减少既得利益集团的形成,也能减少对今后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阻力。如果一个行业只留一家央企,在充分发其专业性的同时,借助国家力量,更能提升在本土与国际市场上同西方跨国家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引领中国企业的国际化进程。

      就当前和今后而言,还应正视的是,大型央企是我国重要的政治基础之一,是相当一段时期内的客观存在;央企主要管理人员由中央组织部门管理也是必然;重点行业的央企产品与服务价格调整也不可能完全市场化;大型央企的存在与发展,与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并不矛盾,而是将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与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予以平衡结合的体现。

      由此,针对大型央企,合并同类项,主营业务同属一个行业的央企予以合并,对确实有必要保留央企的行业,每个行业只有一家央企,足矣。同时,对央企在该行业里在哪些方面发挥什么作用,占据多大市场空间,应有全面的顶层设计;凡不必有央企占据的要素与空间,则全都释放给其他市场主体。

      至于人们最担心的垄断,其实与央企数量的多少并不相关,合并同类项不会加剧央企作为一个整体的垄断程度。如同拆分,合并同类项,不涉及央企根本体制与机制的改革,但却可以为今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消除障碍,铺平道路。近几年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一直在主导并推进央企的合并同类项,取得了一些效果,只是进展太缓慢。主要原因是推动这一进程中的阻力较大。

      当前,我国正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反腐力度全面加大,已经并将继续取得积极效果,由此正在形成大有利于推进包括大型央企在内的经济体制深入改革的良好氛围。对推进央企合并同类项而言,这是难得的好时机。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