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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5-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9版)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者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本基金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敬业、诚信和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协助、接受委托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成立时间:1996年01月29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88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76号

      联系人:曲迪

      联系电话:(010) 6622 3584

      传 真:(010)66226045

      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中外资本融合的新型股份制银行。成立18年来,北京银行依托中国经济腾飞崛起的大好形势,先后实现引资、上市、跨区域、综合化等战略突破。目前,已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州、长沙、南京、济南及南昌等10大中心城市设立300多家分支机构,发起设立北京延庆、浙江文成及吉林农安北银村镇银行,成立香港和荷兰阿姆斯特丹代表处,发起设立国内首家消费金融公司——北银消费金融公司,首批试点合资设立中荷人寿保险公司,先后设立中加基金管理公司、北银金融租赁公司,开辟和探索了中小银行创新发展的经典模式。

      截至2014年9月末,北京银行资产达到1.49万亿元,实现净利润126亿元,成本收入比仅23.49%。ROA1.19%,ROE19.76%,不良贷款率0.76%,拨备覆盖率为336.57%,资本充足率10.19%,品牌价值201.36亿元,一级资本排名全球千家大银行99位,首次跻身全球银行业百强,各项经营指标均达到国际银行业先进水平,打造了人均效益和资产质量“双优银行”。

      18年来,北京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医疗、教育、慈善、赈灾等方面向社会捐助超过1亿元,充分彰显了企业社会责任。凭借优异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金融服务,北京银行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亚洲十大最佳上市银行”、“中国最佳城市商业零售银行”、“最佳区域性银行”、“最佳支持中小企业贡献奖”、“最佳便民服务银行”、“中国上市公司百强企业”、“中国社会责任优秀企业”、“最具持续投资价值上市公司”、“最受尊敬银行”、“最值得百姓信赖的银行机构”及“中国优秀企业公民”等称号。

      2、资产托管部主要人员情况

      刘晔女士,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199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具有十多年银行和证券行业从业经验。曾就职于证券公司从事债券市场和股票研究工作。在北京银行工作期间,先后从事贷款审查、短期融资券承销、基金销售及资产托管等工作。2008年7月至2012年9月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2012年9月起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起至今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北京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充分发挥作为新兴托管银行的高起点优势,搭建了由高素质人才组成的专业团队,内设核算估值岗、资金清算岗、投资运作监督岗、系统运行保障岗及风险内控岗,各岗位人员均分别具有相应的会计核算、资产估值、资金清算、投资监督、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业务经验,70%的员工拥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秉持“严谨、专业、高效”的经营理念,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北京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专户理财、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基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产品体系,北京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高度认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确保基金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北京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部设有内控监查岗,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了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均具备从业资格;业务操作严格实行经办、复核、审批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未经授权不得查看;业务操作区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系统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操作风险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赵冉、郑夫桦、张鸿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院A-F座三层(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56086939

      联系人:孙妍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1号锦绣联合商务大厦25楼2515室(邮编:510075)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206号

      电话:(0451)82812867

      传真:(0451)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1号新世纪广场B座805室(邮编:210002)

      电话:(025)84671299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西路17号赛格景苑2楼(邮编:518048)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2、场外代销机构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南城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7)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0931-4890619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邓鹏怡

      客户服务电话:96668、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8)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jijin.txsec.com

      (9)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40511

      联系人:刘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1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1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邓颖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1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刘爽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0层经纪业务管理部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68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5)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7112510

      传真:(0571) 85783771

      联系人:丁思聪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 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7)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肖婷

      网址:www.cicc.com.cn

      (1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联系人:郑舒丽

      网址: www.pingan.com

      (19)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2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或95579

      网址:www.95579.com

      (2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2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5)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2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2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767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吴倩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30)诚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51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

      联系人:宋伟

      电话:(024)22955449

      传真:(024)22955449

      客服服务电话:(024)22955438

      网址:www.chstock.com

      (3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3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联系人:钱欢

      客户服务电话: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网址:www.hazq.com

      (3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18 层-21 层及第04 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04、18 层至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3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841160

      传真:(0591)87841150

      联系人:徐松梅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3、第三方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南大道3588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或 www.jjmmw.com

      (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 www.howbuy.com

      (6)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联系人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网址:www.niuji.net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4、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公布名单为准。

      (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839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会计师:徐艳、濮晓达

      电话:(021)22288888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注册文件: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89号

      注册日期:2015年3月13日

      (一)基金类型与存续期间

      1、基金类型:保本混合型基金

      2、存续期间:不定期

      3、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的保本周期:本基金保本周期为二年,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二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果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转入下一保本周期,该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保本和保本保障安排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二)募集方式

      本基金将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售。场外发售渠道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场内发售渠道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三)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四)募集期限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约定(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代销机构相关公告)。

      (五)募集上限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含认购费)拟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规模控制的具体办法参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六)募集场所

      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包括:

      直销机构: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南京分公司、哈尔滨分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场外代销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诚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场内代销机构:通过上证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证所会员。

      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具体情况和联系方法,请参见本基金之份额发售公告。

      (七)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及计算公式、认购费用

      1、基金份额初始面值: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价格:初始面值

      3、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场内、场外认购费率一致。

      4、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如下:

      ■

      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

      5、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本基金将采用外扣法计算认购费用。其中: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用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总金额-固定认购费用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用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用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场外认购的有效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场内认购的有效份额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按每份基金的认购价格折回金额返还投资人,折回金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份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和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人(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3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 = 100,000/(1+0.06%)= 99,940.04元

      认购费用 = 100,000-99,940.04 = 59.96元

      认购份额 =(99,940.04+30)/1.00 = 99,970.04份

      如果投资人是场外认购,则认购份额为99,970.04份;如果投资人是场内认购,认购份额为99,970份,其余0.04份对应的金额返还给投资人。

      例二: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3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 = 100,000/(1+0.60%)= 99,403.58元

      认购费用 = 100,000-99,403.58 = 596.42元

      认购份额 =(99,403.58+30)/1.00 = 99,433.58份

      如果投资人是场外认购,则认购份额为99,433.58份;如果投资人是场内认购,认购份额为99,433份,其余0.58份对应的金额返还给投资人。

      6、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八)投资人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1、本基金的认购时间安排:具体认购时间安排请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投资人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办理开户手续,开立基金账户(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重新开户),然后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请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认购方式及确认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T日的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自T+2日起,通过其原认购网点柜台或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4、认购限制

      (1)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受理的认购不允许撤销。

      (2)本基金场外代销机构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按照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约定的为准,场内认购须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本基金直销网点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无上限,法律、法规或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的管理和利息的处理方式

      (下转B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