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70版)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其他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7%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X 0.27%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0% / 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南方基金,再由南方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活期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2,999,645.5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转型前: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4年1月1日 - 2014年12月14日)
7.5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1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1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315,987,611.19份,均为A类基金份额。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1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7.6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1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7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1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单位:人民币元
■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5 至 7.8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杨小松______ ______徐超______ ____徐超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8 报表附注
7.8.1 基金基本情况
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477号《关于核准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053,008,744.17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01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月2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53,371,804.9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63,060.7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设A类和B类两级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7日年化收益率和运作期年化收益率。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确认日起每月为一个运作期,运作期到期日前不得赎回。
根据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4年11月14日以现场方式审议通过的《关于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15日发布了《关于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为《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并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025号《关于准予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发布了《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提示性公告》,《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自2014年12月15日起生效,原《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批准报出。
7.8.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8.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本基金于基金合同失效日转型为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因此本基金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假设为编制基础。
7.8.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1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4年12月1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1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8.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7.8.4.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其他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7.8.4.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8.4.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8.5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7.8.6 关联方关系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8.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8.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7.8.7.2 关联方报酬
7.8.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7%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X 0.27% / 当年天数。
7.8.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8%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08% / 当年天数。
7.8.7.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约定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南方基金,再由南方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约定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分别为0.30%和0.01%。销售服务费的计算公式为:
对应级别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对应类别基金资产净值 X 约定年费率 / 当年天数。
7.8.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8.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8.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8.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活期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8.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8.7.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8.8 期末(2014年12月1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8.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8.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8.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8.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12月1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0,999,789.5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8.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8 投资组合报告
转型后: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原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4年12月15日 - 2014年12月31日)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8.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8.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转型前: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4年1月1日 - 2014年12月14日)
8.9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10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8.11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11.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50天”,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8.11.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8.12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13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14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8.1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6.1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8.16.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8.16.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6.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转型后: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原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4年12月15日 - 2014年12月31日)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注: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的合计数=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期末持有人户数合计。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转型前: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4年1月1日 - 2014年12月14日)
9.4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注: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的合计数=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期末持有人户数合计。
9.5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9.6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转型后: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原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4年12月15日 - 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份
■
转型前:南方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4年1月1日 - 2014年12月14日)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A:选择标准
1、公司经营行为规范,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
2、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报告和专门研究报告;
3、公司内部管理规范,能满足基金操作的保密要求;
4、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服务。
B:选择流程 公司研究部门定期对券商服务质量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量化评比,并根据评比的结果选择席位:
1、服务的主动性。主要针对证券公司承接调研课题的态度、协助安排上市公司调研、以及就有关专题提供研究报告和讲座;
2、研究报告的质量。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所提供研究报告是否详实,投资建议是否准确;
3、资讯提供的及时性及便利性。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提供资讯的时效性、及时性以及提供资讯的渠道是否便利、提供的资讯是否充足全面。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