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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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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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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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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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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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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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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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新兴市场股票指数(总回报)。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1月30日至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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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1月30日,图示时间段为2011年1月30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建仓期自2011年1月30日至2011年7月29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日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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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1月30日。
2. 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4年5月12日正式成立。公司由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07年10月8日更名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截至2014年12月底,公司管理的基金共有三十七只,均为开放式基金,分别是: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货币市场基金、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双核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新兴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健康品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分红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轮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智选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80高贝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天颐年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岁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民生需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上投摩根纯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天添盈货币市场基金、上投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和上投摩根纯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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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王邦祺先生为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指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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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经理对个股和投资组合的比例遵循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限制,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规范了公司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的股票、债券等投资品种的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了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以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均得到公平对待。
公司执行自上而下的三级授权体系,依次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经理人,经理人在其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均不得干预其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公司已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集中交易制度,执行公平交易分配。对于交易所市场投资活动,不同投资组合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机会;对于银行间市场投资活动,通过交易对手库控制和交易室询价机制,严格防范交易对手风险并抽检价格公允性;对于一级市场申购投资行为,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事前独立申报的价格和数量对交易结果进行公平分配。
公司制订了《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并执行异常交易行为监控分析记录工作机制,确保公平交易可稽核。公司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异及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留存报告备查。
4.4.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开展公平交易工作。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等方面的监控分析,公司未发现整体公平交易执行出现异常的情况。
其中,在同向交易的监控和分析方面,根据法规要求,公司对不同投资组合的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监控,通过定期抽查前述的同向交易行为,定性分析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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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张硕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志强,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璐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0]1277号《关于核准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和《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募集期间为2011年1月6日至2011年1月26日,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49,520,284.05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第04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1月3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49,551,403.1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1,119.0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摩根大通银行,境外投资顾问为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备忘录的新兴国家或地区的证券。本基金拟投资的新兴市场主要根据摩根斯坦利新兴市场指数所包含的国家或地区进行界定,主要包括:中国、巴西、韩国、台湾、印度、南非、俄罗斯、墨西哥、以色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智利、土耳其、泰国、波兰、哥伦比亚、匈牙利、秘鲁、埃及、捷克、菲律宾、摩洛哥等国家或地区。如果摩根斯坦利新兴市场指数所包含的国家或地区增加、减少或变更,本基金投资的主要证券市场将相应调整。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及其它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60%-95%,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市值占基金资产的5%-40%,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包括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公募股票基金等。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摩根斯坦利新兴市场股票指数(总回报)。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4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7.4.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并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其他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本基金根据要求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上述准则对基金财务报表无影响。
7.4.4.2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其他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境内外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不予征收营业税且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8%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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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分别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和境外资产托管人摩根大通银行保管,按适用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期末(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于2014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中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均与本基金的印度市场股票投资相关。本基金投资于印度市场股票发生的短期资本利得适用于印度资本利得税。
(a) 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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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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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抵销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净额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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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所得税费用
■
应纳税所得项目及相应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分析如下:
■
(2)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29,704,476.71元,无属于第二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余额。(2013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的余额为53,704,871.13元,无属于第二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3年12月31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3)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时机、对比不同投资组合长期的交易趋势,重点关注任何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的情形。对于识别的异常情况,由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解释。同时,公司根据法规的要求,通过系统模块定期对连续四个季度内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内(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采用概率统计方法,主要关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价差均值为零的显著性检验,以及同向交易价格占优的交易次数占比分析。
报告期内,通过前述分析方法,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价差异常的情况。
4.4.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通过对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方向等的抽样分析,公司未发现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无。
4.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5.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从全球投资的角度观察,本世纪有三大趋势发生,第一个是“911事件”以来,美国又要反恐怖主义,又要改善民生,造成整个国家支出高于收入,美元持续走弱;第二个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全球的出口大量增加,同时对大宗商品的需求也大量的增加;第三个是欧元面世,边缘欧洲大量消费。以超过十年的角度看,这是新兴市场全面崛起的原因,弱美元支持新兴市场的流动性,中国对大宗商品的需求推高新兴市场中商品市场的兴起,欧元的面世更使欧洲需求带动东欧与非洲的高速成长。
这是新兴市场在2010年之前兴起的背景,也是2011年以后新兴市场停滞并且出现转折的原因,因为这三大趋势在此前后分别告一段落,亦即美元反转向上、中国对大宗商品的需求开始下降以及欧洲边缘国家的崩溃。
当基地组织被美国削弱,美国也从伊拉克与阿富汗撤军,反恐战争已经告一段落,美国政府的资产负债表最坏的日子已经过去。在页岩油产业革命的背景下,强劲的经济基本面使美元汇率脱离底部,这不利于整体新兴市场的流动性。
当中国的经济开始需要追求有质量的增长,GDP增速在8%以上的时代过去,十二五计划的目标只有7%,这意味着靠着那些卖矿卖油的部分市场景气开始向下,一些拉美与东欧的主要市场如果不能跟着有效转型,未来将被投资人长期抛弃。本基金于2011年1月发行的时候,拉美加东欧占新兴市场的权重高达42%,至2014年底,两者相加权重仅剩29%,俄罗斯与巴西是主要受灾市场;最后欧元面世之后的边缘欧洲消费泡沫已经破灭,市场正在消化相关的后遗症,欧元正处在贬值中。
未来十年新兴市场的长期投资趋势究竟在那里?
我们以为有三个,第一个趋势是美国能源自主,这将使美国未来对于全球能源的需求大幅下降,就算新兴市场的能源需求高速成长也无法再推高国际能源价格,这对大部分需要能源进口支持的亚洲市场是个结构性的机会,但是如前面所说,对于卖油为生的部分新兴市场国家来说,如果不能转型,长期被投资人抛弃是个必然的结果。俄罗斯与巴西市场有长期审慎面对的需要。
第二个趋势是人民币的国际化,这是中国资本全面流向世界的开始,也将填补因为美国能源自主,所造成的国际美元供应短缺。国际流动性不会因为美元不足而出现根本危机,相对的,人民币债券离岸市场的兴起,正让国际流动性获得充分供应。我们判断,未来其它新兴市场受益的程度将很可能比国内高;表现在市场层面,就是中国的进口需求带动众多亚洲外销企业成长,许多新兴市场企业将是最大受惠者;
由于中国金融市场将长期开放,未来中国市场占MSCI新兴市场指数将从2014年底的22%,增加到2015年纳入美国上市中资股ADR的25%,未来如果纳入A股市场的权重,总体中国市场占新兴市场的权重可能超过50%,这还不算韩国市场有可能上升到MSCI发达市场后,中国市场会在MSCI全球新兴市场享受更大的权重。未来中国市场占新兴市场的权重可能越来越重要,资产配置者未来必须以更积极的态度来面对中国市场的开放。
第三个趋势是,经济较发达的各个市场纷纷出现老年化的现象,有人口红利的市场越来越少,人口结构比较年轻的印度尼西亚、印度、土耳其以及非洲市场未来将对未来全球市场的成长提供更重要的成长动能;相对的,年纪比较老化的几个市场,包括韩国、台湾以及东欧诸国,当然还有不久后的中国,老年需求将是未来市场关注的焦点。
新兴市场的长期投资,基于这三个长期趋势,未来应该会有很不一样的面貌,我们的投资也要逐年进行相应的调整。
回顾2014年,有一个重要的中期因素,就是日元资金大量地从日本国内出走,这是2013年就已经开始的趋势。出走之地包括菲律宾、泰国、印度尼西亚以及马来西亚,这些市场,在 过去四年所吸引的外国直接投资,有将近一半来自日本,展望2015至2016年,以名义国民生产总值看,这几个市场可能会超过亚洲四小龙,即所谓的韩国、台湾、香港以及新加坡市场。自2013年开始,我们已经对东南亚市场以及印度市场进行较高的资产配置,2014年我们大致依循这样的思维配置市场,时间进入2015年,更是如此。在中国市场以外,对东南亚与印度市场的长期高配,以及对俄罗斯与巴西市场的低配,会是我们资产配置长期的策略。
4.5.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4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28%。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说明一下2015年我们的几个投资想法。第一是石油价格有长期低价化的风险。伊朗石油重回市场是大事,它跟伊拉克与利比亚一样,都是全球重要的产油国。此外,各用油国对于新能源的补贴力度不减反增,除非有主要的产油国如俄罗斯退出市场,否则油价不易出现机会。第二,我们看好银行、保险行业于2015年的结构性的机会,在美国利率可能上升,债券收益率可能弹升的大环境下,全球的金融板块可能出现自2008年金融海啸后最好的行情。第三,新兴市场的消费升级需求,如化妆品与奢侈品的升级,如高端医疗与保险养老的需要。第四,我们也看好部分新科技发展所开发出的新应用,如电动车与机械人,这会有很多投资机会。以上这四个投资趋势,将是2015年本基金重点关注的方向。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的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由基金会计部负责,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制定了内部控制措施,对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和整个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目的是保证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基金会计部人员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本公司成立了估值委员会,并制订有关议事规则。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管理层、督察长、基金会计、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负责人以及相关基金经理,所有相关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公司估值委员会对估值事项发表意见,评估基金估值的公允性和合理性。基金经理是估值委员会的重要成员,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参与估值程序和估值技术的讨论。估值委员会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4.9 基金持有人数或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况,出现该情况的时间范围为2014年8月8日至2014年10月22日以及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2月31日。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汪棣、王灵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5)第20492号)。
投资者可通过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954元,基金份额总额33,343,363.98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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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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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确定,ADR、GDR按照存托凭证本身挂牌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8.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行业分类标准:MSCI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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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所用证券代码采用Ticker代码。
2. 所属国家(地区)列示证券挂牌的证券交易所所在国家(地区)。
3.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权益投资明细,应阅读登载于http://www.cifm.com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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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3 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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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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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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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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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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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
本公司于2014年4月9日发布公告:因工作需要,胡志强先生自2014年4月3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基金托管人:
本基金托管人2014年2月7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尹东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职务。本基金托管人2014年11月03日发布公告,聘任赵观甫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报酬为72,000元,目前该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4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未受稽查或处罚,亦未发现管理人、托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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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
2. 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1)资本金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3)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全面地为本基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的信息服务。
3. 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1)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召开会议,组织相关部门依据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2)本基金管理人与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4. 2014年度无新增席位,无注销席位。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