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7版)
3、投票简称:“金新投票”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27 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28 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翟卫兵 冉茂春
电 话:0755-27166396 27160274
传 真:0755-27166396
地 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将石社区上石家上南工业区1号
邮 编:518106
附件:《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除以下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本委托书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5-026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3月31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互动平台举行公司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俊海先生,独立董事佟景国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翟卫兵先生,财务总监刘阳先生,以及证券部、财务部相关人员。上述人员将通过互联网就公司2014年度业绩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计划投资等方面的情况与股东、投资者进行深入交流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上石家上南工业区1号
咨询电话(传真):0755-27166396 27160274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关于加强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深圳局发字【2004】338 号)的精神,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14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对其他非关联养殖户、客户的担保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除对福建一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关联担保因工作疏忽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之外,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
3、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不存在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独立董事: 李庆杰 李 斌 佟景国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