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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5-013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

      2、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洪信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核,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201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兖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兖州支行、中国银行兖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兖州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

      各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1,897,198万元,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向各银行申请贷款,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银行实际授予授信额度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调节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具体办理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及国内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业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15年3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01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兖州永悦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兖州中天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华茂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议于2015年4月17日下午14:00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号。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5-014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宏河”)的项目建设及生产运营,公司拟向该公司的银行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保证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对太阳宏河的担保需要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山东邹城工业园区(太平镇)

      2、法定代表人:李洪信

      3、注册资本:陆仟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年产50万吨低克重高档牛皮箱板纸、年产50万吨高档纺筒纸板、年产80万吨高档轻型纸、年产12万吨高档生活用纸、年产8万吨特种纸的制造、销售、营销、分销和研发。造纸原材料、设备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材料的采购;造纸生产设施的运营,管理与咨询(商务与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年产天然纤维素35万吨、木素5万吨、木糖3万吨的项目投资。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太阳宏河90%的股权。

      6、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太阳宏河总资产51,972.00万元,总负债46,030.09万元,净资产5,941.91万元,太阳宏河尚处于筹建期。(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担保目的和风险

      (一)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7年

      3、担保金额:12亿元人民币

      (二)担保目的:为保证太阳宏河的项目建设及生产运营,公司拟向太阳宏河的银行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保证担保。

      (三)风险评估:太阳宏河在建和拟建的主要项目包括35万吨天然纤维素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和50万吨低克重高档牛皮箱板纸项目,前述项目的陆续投产将使公司的产品系列更加丰富和多元化,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抵御行业发展周期波动的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太阳宏河目前处于筹建期,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公司对其经营和财务能实施有效控制,从而保证其项目的建设与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一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一)太阳宏河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公司为太阳宏河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9,815万元,美元3,000万元,人民币保函18,682.50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9,815万元,美元3,000万元,人民币保函18,682.50万元;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3.12.31)的比例为40.68%。上述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太阳宏河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5-015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兖州永悦纸业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兖州永悦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兖州永悦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纸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拟向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的银行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保证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对永悦纸业的担保需要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兖州永悦纸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兖州市西关大街66号

      2、法定代表人:李洪信

      3、注册资本:2914万美元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化学机械浆,造纸用农产品的收购及相关货物进出口。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永悦纸业75%的股权。

      6、截至2014年12月31日,永悦纸业资产总额为166,732.38万元,负债总额107,424.77万元,净资产为59,307.62万元,营业收入为177,874.66万元,净利润为25,935.6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担保目的和风险

      (一)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2年

      3、担保金额:1亿元人民币

      (二)担保目的: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永悦纸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拟向永悦纸业在中国农业银行的银行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保证担保。

      (三)风险评估:永悦纸业主要从事化学机械浆的生产和销售,该产品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并且有效的提升了公司的原料自给率,对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抵御行业周期波动风险均发挥出举足轻重的作用;鉴于永悦纸业良好的发展前景,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四、董事会意见

      (一)永悦纸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公司为永悦纸业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9,815万元,美元3,000万元,人民币保函18,682.50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9,815万元,美元3,000万元,人民币保函18,682.50万元;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3.12.31)的比例为40.68%。上述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永悦纸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5-016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兖州中天纸业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兖州中天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兖州中天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纸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拟向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的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对中天纸业的担保需要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兖州中天纸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兖州市西关大街66号

      2、法定代表人:李洪信

      3、注册资本:5,985万美元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激光打印纸等纸和纸制品。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中天纸业75%的股权。

      6、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天纸业总资产197,294.35万元,总负债136,566.43万元,净资产60,727.92万元,营业收入156,935.00万元,净利润3,877.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担保目的和风险

      (一)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2年

      3、担保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二)担保目的: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天纸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拟向中天纸业在中国农业银行的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三)风险评估:中天纸业要生产高档双胶纸、静电复印原纸、激光打印纸等。中天纸业的产品在业界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中天纸业经营情况稳定,成长性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四、董事会意见

      (一)中天纸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公司为中天纸业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9,815万元,美元3,000万元,人民币保函18,682.50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9,815万元,美元3,000万元,人民币保函18,682.50万元;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3.12.31)的比例为40.68%。上述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天纸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5-017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华茂纸业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华茂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华茂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纸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拟向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的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保证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对华茂纸业的担保需要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济宁市兖州区华茂纸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济宁市兖州区西关大街66号

      2、法定代表人:李洪信

      3、注册资本:16,975万元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热敏纸等纸和纸制品;货物进出口。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华茂纸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华茂纸业总资产153,625.23万元,总负债129,629.22万元,净资产23,996.01万元,营业收入156,485.21万元,净利润6,188.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担保目的和风险

      (一)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2年

      3、担保金额:2,500万元人民币

      (二)担保目的: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茂纸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拟向华茂纸业在中国农业银行的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保证担保。

      (三)风险评估:华茂纸业要生产高档双胶纸、静电复印原纸、激光打印纸等。华茂纸业的产品在业界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华茂纸业经营情况稳定,成长性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四、董事会意见

      (一)华茂纸业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华茂纸业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9,815万元,美元3,000万元,人民币保函18,682.50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9,815万元,美元3,000万元,人民币保函18,682.50万元;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3.12.31)的比例为40.68%。上述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华茂纸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5-018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24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兖州永悦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兖州中天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华茂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以及对有关资料的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分别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兖州永悦纸业有限公、兖州中天纸业有限公和全资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华茂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前述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曹春昱、刘学恩、王晨明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5-019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1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16日至4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

      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

      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 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4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5年4月14日下午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友谊路一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兖州永悦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兖州中天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华茂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刊登在2015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4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友谊路1号太阳纸业办公楼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2015年4月16日下午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8

      2、投票简称:太阳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太阳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网络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庞福成

      3、联系电话:0537-7928715

      4、传真:0537-7928762

      5、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友谊路一号太阳纸业办公楼证券部

      6、邮编:272100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现持有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纸业”)股份 股,占太阳纸业股本总额的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太阳纸业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

      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表

      ■

      特别说明事项:

      1、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姓名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15年4月14日下午15:00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太阳纸业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签字):

      证券账户卡号: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5-020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0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8,095,238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9.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6,559,999.9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73,439,999.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3705000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宏河”)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与公司、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兖州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973,439,999.61元。太阳宏河已在开户银行开设专户,账号为241625725800。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为年产50万吨低克重高档牛皮箱板纸项目,专户仅用于建设年产50万吨低克重高档牛皮箱板纸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开户银行和太阳宏河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海通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太阳宏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海通证券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太阳宏河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海通证券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开户银行和太阳宏河应当配合海通证券的调查与查询。海通证券每半年度对公司、太阳宏河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太阳宏河授权海通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虞、周威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太阳宏河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太阳宏河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海通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太阳宏河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开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公司和太阳宏河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海通证券。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太阳宏河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公司、海通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海通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公司、开户银行和太阳宏河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海通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海通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海通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太阳宏河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海通证券发现公司、开户银行、太阳宏河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失效。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5-021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0号”文核准,于2015年3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七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238,095,23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9.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6,559,999.9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73,439,999.61元。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238,095,238股人民币普通股已经于2015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证券登记手续,上市日期为2015年3月27日。公司总股本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2,298,540,000股变更为2,536,635,238股。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417,355,684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61.66%。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5.88%的股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