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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5-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5-38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25日下午15: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3月20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瑜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证监许可[2014]557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72,621,722股,发行价格8.0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81,699,993.22元人民币,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5,758,491.00元人民币,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大信验字[2014]第4-00017号《验资报告》。

      截止至 2015年 2月 28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9,969.7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46907.48(含利息)万元尚未使用,仍存放于公司设立的银行专户内。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

      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本议案,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5-40)。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5-3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25日下午16: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3月20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现场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汉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证监许可[2014]557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72,621,722股,发行价格8.0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81,699,993.22元人民币,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5,758,491.00元人民币,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大信验字[2014]第4-00017号《验资报告》。

      截止至 2015年 2月 28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9,969.7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46907.48(含利息)万元尚未使用,仍存放于公司设立的银行专户内。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

      二、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5-4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

      一、非公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证监许可[2014]557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72,621,722股,发行价格8.0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81,699,993.22元人民币,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5,758,491.00元人民币,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大信验字[2014]第4-00017号《验资报告》。

      二、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截止至 2015年 2月 28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9,969.7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46907.48(含利息)万元尚未使用,仍存放于公司设立的银行专户内。

      三、本次对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形。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

      1、投资目的: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较高的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做好资金支付预算,确保不影响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投资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银行定期存款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经理负责具体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质押。

      6、风险控制措施: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未来不排除本次现金管理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产品以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主。

      (2)及时跟踪产品投向、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加强资金日常监管:公司审计委员会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于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对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2015 年 3月2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投资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