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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5-017

      债券代码:122080 债券简称:11康美债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中药饮片代煎及药品配送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省中医院(以下简称:“医院”)签订了《中药饮片代煎及药品配送服务协议》。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提升患者满意度,双方拟合作向患者提供药品调剂、中药饮片代煎、膏方制作、个性化加工和炮制、送药上门服务。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医院将所有门诊(不含珠海分院)患者已办理完成代煎或代送手续的处方推送给公司,委托公司进行药品调剂、中药煎煮及药品配送服务。医院按国家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向患者收取药费和煎煮费,公司按医院的药品购进价向医院收取药费。

      公司出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药品调剂及中药煎煮中心,并保证药品包装与煎煮等相关技术能追踪到最前沿技术。

      药品的采购:公司的药品调剂和中药煎煮中心使用的药品全部由公司采购,饮片质量必须与医院饮片一致,中西成药按照医院规定的用药目录(药品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家须与医院一致)采购。

      药品的质量:公司的西成药质量、药品储存和调配、配送所使用的场地、设备、环境卫生和人员资质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药饮片和用于代煎服务的中药饮片的质量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广东省中药材标准》、《广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且达到医院使用中药饮片的质量要求。医院有权随时抽查检验,并派出专人长年监督。

      煎药的质量:公司在代煎中药时必须符合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标准和质量要求。所使用的场地、设备、包装材料、环境卫生和煎药人员资质等须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和《中药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等行业标准。医院有权随时监控以确保煎药质量。

      配送地点:煎煮好的汤剂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公司送给医院,三个月后由公司直接送到患者指定地方;中西成药由公司直接配送到患者。相关配送费用由公司负责向病人收取,标准可按政府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医院有权针对公司的药品质量、代煎中药饮片质量、配送服务等向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并制订相应的制度对公司进行满意度测评、考核、惩处。

      信息系统对接:为保障双方数据的安全,公司建设网络专线与医院系统对接,公司负责保障专线的通畅。公司遵守保密义务,双方共同保障网络和系统安全。

      结算:每月公司按医院供货价(购进价)开具药品费,按国家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核定的收费标准开具煎煮费等相关发票交付医院,医院按约定时间付款给公司。

      公司与广东省中医院签订的协议有效期为五年。合作期满前半年双方可就继续合作事项进行协商。

      医院基本情况如下:

      广东省中医院:“三级甲等”中医院,开放床位超3,000张。2014年全年门诊量超过720万人次,2014年药品采购额约16亿元。

      公司与医院签订的《中药饮片代煎及药品配送服务协议》,是利用互联网与物联网平台,进行传统医药物流改革的探索与实践,力争最大程度满足患者对医疗终端服务的需求。对医院来说,可以降低门诊药房服务压力,提升患者对医院服务的整体满意度;对患者来说,可以缩短在医院的取药轮候时间,解决患者煎药过程存在的各种问题,提高患者就医体验的满意度;对公司来说,是智慧药房项目实施的第一步,可以提升公司在医院的药品销售服务规模,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医疗服务领域的影响力,实践探索提升公司全产业链终端增值服务的模式。

      本次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整合优质资产资源,增强公司全产业链的竞争力,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将产生正面影响。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