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5年1月28日证监许可[2015]139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15年3月30日起至2015年4月10日止,场外将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认购业务,场内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发售。
5、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根据对基金财产及收益分配的不同安排,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为可以申购、赎回但不能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与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为可以上市交易但不能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其中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风险收益特征,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风险收益特征。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A份额与前海开源中证健康B份额的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率不变。
6、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时,需具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其中:已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过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已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深圳证券账户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尚无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申请账户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8、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其中,深圳证券账户是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以下简称“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募集期内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9、对于场外认购,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代销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本基金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10、对于场内认购,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每笔最低认购份额为50,000份,超过50,000份的应为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超过999,999,000份。
11、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份额不设限制。
1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13、投资人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等报刊的《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qhkyfund.com)。
15、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或调整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基金管理人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6、投资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98)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8、本发售公告中未明确指明仅适用于“场内认购”或“场外认购”的相关内容,对于“场内认购”、“场外认购”均适用。
19、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作为指数基金的风险、作为上市基金的风险和作为分级基金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20、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简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前海开源健康分级
场内简称:健康分级
基金代码:164401
2、基金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元人民币
6、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健康产业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固定收益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银行存款等)、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其中,投资于中证健康产业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90%;同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7、发售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为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具体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七(三)销售机构”。
9、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10日;如需延长,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一)基金份额的场外认购
1、基金的面值、认购价格、认购费用
(1)基金的面值和认购价格
本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场外认购价格为初始发售面值。
(2)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场外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5.0%,且随投资者认购金额的增加而减少。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1)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系统认购的投资人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①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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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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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