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5-013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5日上午9时在公司老大楼写字楼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5年3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920,860.08元,年初未分配利润899,048,247.1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416,031.74元,其他调整减少10,072.02元,实施2013年度分配方案共支付普通股股利67,689,384.00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004,853,619.47元。
鉴于公司目前仍处于成长期且需要资金的不断投入,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以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在2015年公司将实施大型百货综合购物中心门店新开业、超市业态新开各类店铺48家、归还银行借款及各业态老店调改等发展举措,都需要大量的投资建设资金及运营资金,资本性投入较大,而实现上述发展的资金来源将主要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等途径筹集,将使得公司的财务费用开支大幅度上升,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以及提高公司抵抗资金周转风险的能力,本年度拟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上述项目发展及现金营运支出等。
独立董事就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意见:
(1)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5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5-014号。)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5年3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5年3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5年3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年度报酬合计为65万元。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5年3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5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5-015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拟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详见公司2015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2015-016号)。)
三、上网公告附件
1、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5-014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5日上午10时在公司老大楼写字楼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920,860.08元,年初未分配利润899,048,247.1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416,031.74元,其他调整减少10,072.02元,实施2013年度分配方案共支付普通股股利67,689,384.00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004,853,619.47元。
鉴于公司未来资金需求较大,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公司拟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进行经营决策时,均按照本公司有关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进行,所有过程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董事及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中反映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真实、数据准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对其内容无异议,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5-015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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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公告编号:2015-016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8日 下午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老大楼写字楼七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8日
至2015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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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和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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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代表,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受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登记时间:201年4月23日——4 月27日(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2号(新华百货老大楼写字楼7楼)。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人:李宝生 李丹
联系电话:0951-6071161
传 真:0951-6071161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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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5-017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30-16:30
●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的方式举行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届时将针对公司发展的经营业绩以及利润分配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说明会定于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 下午15:30-16:3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进行在线交流。
三、本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曲奎先生、总经理张凤琴女士、财务总监王保禄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宝生先生、副总经理马卫红女士、总会计师周云女士等将出席本次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30-16:3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注册登录后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李宝生、李丹
2、联系电话:0951-6071161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