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扑克 公告编号:2015-021
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启东姚记扑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东姚记”)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8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2014-051号)。
根据上述决议,2015年3月24日和2015年3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启东姚记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订了《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两笔理财涉及启东姚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整和8000万元整(其中浦发南通分行3000万,浦发上海分行5000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上海银行“赢家”人民币理财产品(WG15M03010期)
1、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
2、产品期限:2015年3月25日~2015年6月24日。
3、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
4、产品投资方向:全部投资于银行间或交易所流通的投资级以上的固定收益工具、存款等,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回购、拆借、资产支持证券、存款、现金等,获得持有期间收益。其中各类资产投资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债券、回购、拆借、存款、现金投资品的比例为30%(含)-100%,资产支持证券等其它各类资产比例不超过70%(不含)。
在产品存续期内,上海银行有权根据投资需要在上述投资范围和比例内调整具体投资品,此种情况下上海银行无需进行信息披露,公司不可提前赎回,但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预期投资收益:5.00%(年化)
6、本金及收益兑付时间:上海银行将于本理财产品的实际到期日后二个工作日内,将到期可兑付金额兑付给公司,在此期间,理财资金不计息。
7、提前终止:上海银行可单方面全部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并通过特定客户经理通知公司全部兑付本理财产品,并按约定将到期可兑付金额支付给公司。
8、提前赎回:公司不得提前部分支取或全额赎回,但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9、公司与上海银行无关联关系。
10、风险提示
●政策风险:该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市场风险:如果在实际投资期限内,市场利率变化,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变化而变化。
●流动性风险:产品采用到期一次兑付的期限结构设计,公司不得提前部分支取或全额赎回本理财产品。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风险:公司只能获得该理财产品明确约定的收益。除产品说明书中明确约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公司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上海银行对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公司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理财产品募集期至起始日,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上海银行有权宣布该理财产品不成立。
●再投资风险:如上海银行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则理财产品的实际投资期限可能小于名义投资期限,存在兑付资金再投资收益达不到期初预期收益的风险。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公司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信息传递风险:上海银行按照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条款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品的付息、到期清算、提前终止、突发事件等信息公告。公司应根据约定及时通过特定客户经理查询。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司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另外,公司预留在上海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上海银行,如公司未及时告知上海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上海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公司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本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在此情况下,上海银行不保证理财本金及收益。
●浦发银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5年JG245期
2、认购资金总额:浦发上海分行5000万、浦发南通分行3000万
3、产品期限: JG245期2015年3月27日~2015年9月28日
4、产品类型:保证收益性
5、产品投资标的: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同时银行通过主动性管理和运用结构简单、风险较低的相关金融工具来提高该产品的收益率。
6、预期投资收益:5.10%(年化)
7、本金及收益兑付时间:兑付日为产品到期日当天或在浦发银行使提前终止权时的提前终止日当天,如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为非工作日,则兑付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到期日与实际存款本金和收益兑付日之间的期间不计付利息。资金到账时间在兑付日24:00前,不保证在兑付日乙方营业时间内资金到账。
8、提前终止:若2015年6月18日的3个月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低于3.5 %,则浦发银行有权但无义务,相应在2015年6月23日提前终止本产品,浦发银行在提前终止日前1个工作日内在营业网点或网站或以其他方式发布信息公告,无须另行通知公司。
9、提前赎回:公司无产品的提前赎回权。
10、公司与浦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11、风险提示
●期限风险:由于产品的实际期限无法事先确定,且浦发银行有权单方行使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等),一旦浦发银行选择了行使合同中所订明的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则公司必须遵照履行。
●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流动性风险:客户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客户在产品到期日(浦发银行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存款本金及产品收益。。
●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应根据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本产品的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不可抗力风险:如果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二、风险应对措施
●启东姚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本金安全、投资方向明确,本金不会发生亏损。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和监督权,同时启东姚记又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资金风险可控,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向管理层报告,管理层发现已有不利因素或者判断或有不利因素的,应当及时采取对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对投资理财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帐和会计核算科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统筹核算工作。
●公司和启东姚记将严格遵守《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已将本次跨行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并承诺在产品到期后及时将资金转回专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投资者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4年5月8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运用公司35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财富班车4号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25。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1月5日到期。
2014年5月3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运用公司35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利得盈”对公尊享2014年第215期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32。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8月29日到期。
2014年8月19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订了《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运用公司1.3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上海银行“赢家”人民币理财产品(WG13M01026期)。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56。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9月22日到期。
2014年9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启东姚记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订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和《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运用启东姚记1.1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财富班车4号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运用启东姚记98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上海银行“赢家”人民币理财产品(WG14M03037期)。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67。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2月24日到期。
2014年11月13日和2014年11月1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启东姚记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运用公司1900万和启东姚记1800万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财富班车6号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72。
2014年12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启东姚记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订了《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运用启东姚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整购买了上海银行“赢家”人民币理财产品(WG14M01050期)。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81。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2月2日到期。
2015年2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启东姚记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订了《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运用启东姚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整购买了上海银行“赢家”人民币理财产品(WG15M01004期)。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002。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3月9日到期。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启东姚记与上海银行和浦发银行签订的《理财产品合同》和《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跨行购买理财产品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