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5-011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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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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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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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无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迎来成立三十周年华诞,智能电网产业化园区一期工程正式建成并投入运营,全体员工克服了经营场地搬迁带来的诸多困难,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销售额、工程、回款等主要经营指标创公司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实现了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0,875万元,同比增长25.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69万元,同比增长13.62%,每股收益0.34元。
报告期内,电力自动化业务方面,公司主要客户--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公司加大了集约化管理力度,各产品细分市场呈现“寡头垄断”的发展态势,行业竞争加剧。公司通过国网公司集招比重逐年上升,2014年中标5.69亿元,已占当年总销售额的50.1%,同时,国网公司集中招标范围进一步扩大,对各厂商的产品种类、业务资质、施工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产品结构看,用电信息采集产品、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和配电自动化终端产品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变电站通信设备销售额突破9000万元,增速超过100%;传统的电网调度自动化和常规变电站自动化产品合同额同比出现下滑;销售回款工作成效显著,全年累计实现回款9.58亿元,计划完成率104.25%,其中近两年签订合同回款占比86%。
报告期内,公用事业自动化业务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全年签订合同额2.65亿元,同比增长32%;水务自动化方面:智能远传水表已在合肥、重庆、成都、长沙、杭州、南京等10余个省会城市推广使用,省会级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进入国内智能远传水表市场的主流品牌行列;顺利完成智能表计制造中心的整体搬迁以及三川积成股权受让工作,公司智能远传水表的产能得到大幅提升。燃气自动化业务:自主研发的物联网燃气表成功进入西藏、贵州区域燃气市场,成功中标“拉萨市城市供暖工程燃气智能信息化系统(一期)工程”,验证了公司具备承接千万级大型燃气信息化系统的能力,集燃气生产、调度、运营、控制为一体的燃气自动化系统本年度销售额突破8000万元,继续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水务信息化业务:推出涵盖表务系统、生产运营管理、全网络交互平台功能的智慧水务综合解决方案,在长春、聊城等水务公司得到应用,并拓展到水质监测领域。
能源管理信息化方面,承担了“甘肃省节能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统计与综合管理系统平台”项目,完成了我国橡胶行业第一套能源管理中心系统--固铂成山能源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该项目已成为财政部、工信部在工业领域开展的国家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应用前景广阔。目前公司已成功实施了天津、山东、广西、甘肃、银川等十多个省、市级节能信息化系统,形成覆盖能源管理部门和用能单位的智慧能源解决方案,提升了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了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认证,取得了一级资质,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同时拥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安全集成”双一级资质的企业;顺利完成了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三体系复评、ISO27001监督审核、4A标准化良好行为复评等体系审核;获得了“省级管理文明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公司产品“iES-DMS1000 Extreme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被评为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获得8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40项软件产品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报告期内,公司申报的“绿色智慧科技园区智能环保产业化技术平台”荣获2014年度环境保护“绿坐标”技术创新奖。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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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积成电子有限公司收购其联营企业山东三川积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山东三川积成科技有限公司成为青岛积成电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并将其更名为山东积成仪表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
净利润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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