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公告
(上接343版)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5-15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上海电力日本株式会社、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盐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上电电力运营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7.284亿元。
●累计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数量(不含本次担保):截至 2014年12月31 日,公司为各项目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6.34亿元。
●反担保金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市场资金面趋紧,大部分金融机构均要求股东方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根据公司2015年度资金安排,公司拟为控股及参股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27.284亿元。
1、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0.385亿元的融资担保;
2、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力日本株式会社提供金额不超过4亿元的融资担保;
3、继续为参股公司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1.4亿元的融资担保;
4、继续为盐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0.253亿元的融资担保;
5、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1.216亿元的融资担保。
6、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上电电力运营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03亿元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保函连带责任担保。
经公司第六届第三次董事会和第六届第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15年对外担保计划。公司七位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事项。该事项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
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电天台山”)由本公司、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天台县天发能源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为3883.7万元,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目前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1%。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电天台山总资产9592.94万元,净资产637.3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84.79万元,净利润-609.15万元。
(二)上海电力日本株式会社
上海电力日本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发电站的建设、运营及管理等,注册资为23949.44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日本公司总资产69162.57万元,净资产36541.07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765.37万元,净利润1291.08万元。
(三)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外二发电”)成立于2000年6月,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于2000年6月共同发起成立,注册资本32.2亿元,目前本公司持股比例为20%。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综合利用及其他,外二发电拥有2台9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外二发电总资产532136.60万元,净资产404068.34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1190.22万元,净利润50648.69万元。
(四)盐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盐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热电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上电八菱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盐城市热电公司之参股公司。注册资本3552万元,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生产销售。
热电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持股47.3%,盐城市热电公司持股33.78%,盐城成大实业总公司持股18.92%。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热电有限公司总资产43625.95万元,净资产12696.8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079.59万元,净利润331.48万元。
(五)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能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930万元,主营业务为能源服务及咨询、能源投资,设备及材料进出口、煤炭开采及贸易等。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香港公司总资产237809.78万元,净资产18564.82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87.48万元,净利润-1723.03万元。
(六)上海上电电力运营有限公司
上海上电电力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电力运行技术服务等。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运营公司总资产15152.26万元,净资产11033.08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7190.66万元,净利润3086.93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2015年,公司拟为上述所属控股及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7.284亿元,在该额度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具体合同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上述所属控股及参股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27.284亿元的融资担保,是根据所属控股及参股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股东履行应尽之义务。经公司第六届第三次董事会和第六届第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15年为上述所属控股及参股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27.284亿元的融资担保。公司七位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事项。
鉴于该议案涉及公司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7名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7名非关联方董事进行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为各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6.34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6.99%。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第三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5-16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浙江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燃机公司”)、上海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拟继续向长兴燃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拟继续向新能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委托贷款利率:不超过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一、 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1、向长兴燃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长兴燃机公司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负责建设2套400兆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目前,长兴燃机项目贷款尚在银行审批过程之中,在项目贷款获批之前,为解决长兴燃机的资金需求,公司拟继续向长兴燃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期限一年,利率为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2、向新能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新能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受市场资金面偏紧的影响,新能源公司部分投产和在建项目的项目融资尚未完成,为推进上述新能源项目建设,解决项目资金需求,拟由公司先向新能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再由新能源公司向各项目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公司拟向新能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一年,利率不超过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待项目融资落实后归还公司相应委托贷款。
上述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5年3月25日,公司在公司本部召开了第六届第三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4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继续向长兴燃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期限一年,利率为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向新能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一年,利率不超过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该事项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浙江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
长兴燃机公司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1%,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注册地:长兴县画溪街道工业功能区
法定代表人:翟德双
主营业务:电力电量的生产、热力供应服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长兴燃机公司总资产220252.04万元,净资产48903.34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794.57万元,净利润6507.89万元。
(二)上海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能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县新河镇
法定代表人:俞健
主营业务: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及光热发电等。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新能源公司总资产383106.00万元,净资产77363.04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696.54万元,净利润5353.37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是为了保证子公司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存量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四、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15年2月底,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197,500万元,均为对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委托贷款。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委托贷款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第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