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15-05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11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3月25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熊建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本公司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本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本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本公司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4,529,385.46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04,953,611.77 元,减提取10%盈余公积2,452,938.55 元,减派发2013年度股利人民币22,707,297.15 元后,201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04,322,761.53 元。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756,909,9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2,707,297.15元,2014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6、本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350,000,000.00元),期限为壹年,以本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科技南十二路的T205-0033土地及方大科技大厦(深房地字第4000213951号)作为抵押担保,同时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建科”)、深圳市方大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自动化”)和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新材料”)提供担保,具体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元),期限为壹年,由方大建科提供担保,具体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陆亿元整(600,000,000.00元),期限为壹年,由方大建科、方大自动化提供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可转授信给方大建科使用,转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转授信需由本公司、方大自动化提供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可转授信给方大自动化使用,转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转授信需由本公司和方大建科提供担保。
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申请、担保事宜并签订有关合同及文件。
7、本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保证的议案:
(一)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大建科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柒亿壹仟万元整(71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肆亿元整(40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3)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4)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15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大自动化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2)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三)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大新材料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人民币捌仟万元整(8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人民币捌仟万元整(8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四)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方大索正光电照明有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2)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五)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方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上述五家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均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具体金额和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担保事宜并签订有关合同及文件。
8、本公司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用于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和置换部分银行借款。
2014年3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因一年未实施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为谨慎起见,本次《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重新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实施。
9、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本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本公司2015年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30万元人民币,聘期一年。
12、本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本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各项议案获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5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5 年3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第2-8项、11-12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7日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15-06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3月11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3月25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本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本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审议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本公司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4,529,385.46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04,953,611.77 元,减提取10%盈余公积2,452,938.55 元,减派发2013年度股利人民币22,707,297.15 元后,201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04,322,761.53 元。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756,909,9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2,707,297.15元。2014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5、审议本公司2015年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30万元人民币,聘期一年。
6、审议本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全部议案获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1-5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5-08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2: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16日---2015年4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2015年4月9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技南12路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9日(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议案1、审议《本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审议《本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3、审议《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4、审议《本公司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5、审议《本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特别决议);
议案6、审议《本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保证的议案》(特别决议);
议案7、审议《本公司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议案8、审议《本公司2015年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9、审议《本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
议案10、听取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别说明:以上第5、6、9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披露情况
上述各项议案的相关内容均已于2015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和www.cninfo.com.cn上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4月14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商出具的有效持股证明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技南12路方大大厦20楼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86(755)26788571-6622
传真:86(755)26788353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投票代码:360055,投票简称:方大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议案9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9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至议案9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192,83990728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0755-26788571-6622
传真:0755-26788353
通讯地址: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技南12路方大大厦20楼
邮编:518057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附件:
■
注:请在相应的方格内填“√”。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5-09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子公司为本公司担保情况
本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350,000,000.00元),期限为壹年,以本公司位于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科技南十二路的T205-0033土地及方大科技大厦(深房地字第4000213951号)作为抵押担保,同时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建科”)、深圳市方大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自动化”)和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新材料)提供担保,具体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元),期限为壹年,由方大建科提供担保,具体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陆亿元整(600,000,000.00元),期限为壹年,由方大建科、方大自动化提供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可转授信给方大建科使用,转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转授信需由本公司、方大自动化提供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可转授信给方大自动化使用,转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转授信需由本公司和方大建科提供担保。
(二)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情况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大建科拟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柒亿壹仟万元整(71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2)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肆亿元整(40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3)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4)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15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大自动化拟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2)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大新材料拟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人民币捌仟万元整(8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2)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人民币捌仟万元整(8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4、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方大索正光电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索正)拟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2)拟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5、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方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方大)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壹年。
2015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内容,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担保事宜并签订有关合同及文件。上述议案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担保事项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概况:
本公司1994年4月成立于深圳,注册资本75,690.990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熊建明,主营业务:建筑幕墙系统及材料、太阳能光伏电站及产品、半导体照明(LED)产品、轨道交通设备(地铁屏蔽门等)和房地产等。
方大建科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1993年3月成立于深圳,注册资本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熊建伟,主营业务:各类建筑幕墙的设计、制作和安装;玻璃隔墙、门窗、围墙、栏杆吊顶等装饰的制作、设计与施工等。
方大自动化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03年8月成立于深圳,注册资本1.0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林克槟,主营业务:轨道交通屏蔽门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设计、加工、安装、销售等。
方大新材料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03年5月成立于南昌,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林克槟,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新型材料、复合材料、建造幕墙、门窗、金属结构和构件、金属制品、环保节能材料和产品等。
方大索正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4年7月成立于广东省中山市,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罗慧驰,主营业务:照明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它照明器具、LED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安装等。
成都方大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12年3月成立于成都,注册资本0.2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魏越兴,主营业务:新型建筑材料、建筑幕墙、地铁屏蔽门、LED产品等的研发、设计、安装、销售等。
2、截至2014年12月31日股权结构情况:
2.1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3、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将在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4.1亿元
3、担保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方大建科、方大自动化、方大新材料和成都方大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方大索正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各公司因其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同意本公司与上述各公司互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126,216.53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本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2.21%,不存在逾期担保。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