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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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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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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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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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2014年,公司克服市场环境低迷、汇率波动、宝通经济运行、高炉大修等困难,强化产销协同和互供料拓展,持续提升重点品种制造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大创新力度,推进新产品开发,持续开展成本控制和成本改善,加速两翼事业的发展和湛江基础建设,支持公司经营业绩的实现。2014年销售商品坯材2181.7万吨,实现营业总收入1877.9亿元、利润总额82.8亿元,持续保持国内业界最优。主营业务分析如下:
3.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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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表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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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内部组织结构划分为钢铁制造、加工配送、信息科技、电子商务、化工及金融六个经营分部。钢铁制造分部包括各钢铁制造单元,加工配送分部包括宝钢国际、海外公司等贸易单元,信息科技分部为宝信软件业务,电子商务分部包括上海钢铁交易中心、东方钢铁等单元,化工分部为化工公司业务,金融分部为财务公司业务。
3.3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表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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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钢铁产品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是2014年4月宝通钢铁经济运行,钢坯销售收入、销售成本下降。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同时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中开始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采用未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财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准则的规定进行列报、披露,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对公司本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本公司根据准则规定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该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参见后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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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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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事项。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无变化。
4.4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董事长:陈德荣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