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034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15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5日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章程修正案见附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76,033,109.36元,加上报告期利润40,702,252.76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4,070,225.28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2,665,136.84元。
以公司总股本923,840,1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该分配预案对应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1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一、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二、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张爱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张爱青先生简历附后。
十五、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201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且具备相关资质条件。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独立董事对聘任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六、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10月20日发布的证监会公告[2014]47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2013年11月30日发布的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附件二:简历
张爱青,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2002年,福州(台资)新代文具南京分公司销售主管;2002~2003年,无锡通达不锈钢有限公司广东南海办事处经理;2003年-至今,历任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生产副总、常务副总。张爱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4-035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3月25日,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朝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五、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76,033,109.36元,加上报告期利润40,702,252.76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4,070,225.28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2,665,136.84元。
以公司总股本923,840,1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1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健全了科学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了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该规划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本次股东回报规划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Ο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037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称“荆门德威”)和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荆门格林美”)2015年预计与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称“浙江德威”)发生加工、销售、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预计为11,520万元。
201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以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
■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454.02万元,均为向浙江德威采购或加工、销售商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乐清市芙蓉镇工业区
资本:7,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星题
经营范围:硬质合金、钻头、五金工具、电动工具生产、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关联关系
(1)陈星题持有浙江德威88.16%的股权,为浙江德威实际控制人。陈星题同时为荆门德威的参股股东,持有荆门德威49%股权,并担任荆门德威的董事、总经理。
(2)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格林美与陈星题于2015年2月15日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陈星题所持有的浙江德威65%的股权。
浙江德威与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的购销和加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4年12月31 日,浙江德威总资产17,871.97 万元,负债总额为6,866.86 万元,净资产11,005.11万元, 2014年度净利润2,016.45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公允定价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和无关联关系第三方同类商品交易价格基本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2、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分别签订了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或加工、销售商品,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很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化原则,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038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15:00至2015年4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0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10、审议《关于聘请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其中,议案三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交的议案,其余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提交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4月13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5年4月13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栋20层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33386666
指定传真:0755-33895777
联 系 人:韩红涛、曹卉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0
2.投票简称:格林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格林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对于每个要审议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5年4月1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深交所提供服务密码、数字证书两种身份认证方式,分别如下:
(1)服务密码(免费申领)
①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
②录入姓名、证件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并设定服务密码。
③检验通过后,系统提示密码设置成功并分配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号。
④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格林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栏目,选择“用户密码登录”或“CA证书登录”。
(3)通过身份认证后,进入会议网页,点击“投票表决”栏目。
(下转37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