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的自愿性
信息披露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编号:2015-027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的自愿性
信息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广济药业,证券代码:000952)近日上涨幅度较大、成交量放大。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了自查,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董事会向第一大股东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长投集团”)进行了询问,该公司确认:其目前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近期,省长投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也未发生买卖广济药业股票的情况。
同时省长投集团承诺:至少在未来6个月内不对本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和重大收购等事项。
二、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本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本公司已发布了2014年度业绩预告(详情披露于2015年1月6日的巨潮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公司2014年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目前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2015年4月21日披露年度审计报告。
三、经查询: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网址及巨潮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编号:2015-028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及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26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25日-2015年3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26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15:00至2015年3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安华酒店(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281号)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林志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3806.3476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12%(其中,持股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1.8993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75%);
其中(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3人,持有(代理)股份3805.8176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1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2人,持有(代理)股份0.53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21%;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关于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1、表决情况(现场和网络):3806.3476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
(1)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3804.448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2)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1.899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何晓萍、王蕾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