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
轮候冻结公告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5-016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
轮候冻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新日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8000万股股份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15年3月25日,轮候冻结期限为二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共53份,文号分别为:(2014)浦执字第16387-2号、16388-2号、18091-2号、18092-2号、18246-2号、18270-2号、20360号、20393号、20394号、20395号、20396号、20398号、21314号、21319号、21322号、21324号、21327号、21331号、21333号、21338号、21339号、21345号、21347号、21348号、21351号、21353号、21658号、21659号、21661号、21663号、21665号、21667号、21680号、21681号、21683号、21684号、21687号、21690号、25736号、25718号、25777号、25778号、26013号,(2015)浦执字第3808号、3817号、3778号、3811号、3820号、3981号、5341号、5349号、5358号,(2015)松执字第1016号。
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上海新日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20%。上述股份将于2015年4月16日15:00在上海市乔家路2号公开进行司法拍卖,详见临2015—014号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