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5-013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于2015年3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5年3月26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79.74亿元,营业利润2.4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7%、28.31%和14.11%。
2014年末公司总资产139.0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2.4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26%和8.94%。
201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3亿元。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公司2014年度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加2014年初未分配利润27,837.75万元,减已分配的2014年度红股及现金股利25,312.5万元,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6,728.39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议:按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875亿元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875万元。
公司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年度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提供审计服务。201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100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
保的议案》。为确保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每次不超过7.1亿元总额不超过26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15年4月20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5-01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3月16日以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书面通知,于2015年3月26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茅贞勇主持,全体监事参加会议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 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经理及其高管能在履行职务中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健康运行;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模稳步增长,给股东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是真实、客观、准确的。
公司与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存在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和其他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和行为。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
1)同意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通过《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
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公司现行
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并得到了有效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较好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客观、准确,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5-016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3月26日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下属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需要,公司决定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包括上海宏达混凝土有限公司、上海杰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武汉宏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兰州宏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宏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泰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每次不超过7.1亿元总额不超过26亿元银行贷款担保。
其中,为上海宏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担保;为上海杰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为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为武汉宏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5亿元的担保;为兰州宏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6亿元的担保;为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7.1亿元的担保;为宁波宏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为上海泰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宏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3,298.8万元,其中公司出资3,278.68万元,占比99.39%。注册地址:上海徐汇区长桥路100号。经营范围:混凝土及制品生产销售。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130.63万元,资产负债率41.47 %,2014年度净利润260.21万元。
上海杰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3日,注册资本1,568万元,公司占比100%。拟进行钢结构工程制造、安装,设备租赁,工程设计,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8256号。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245.21万元,资产负债率62.34 %,2014年度净利润-165.19万元。
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20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占比100%。注册地址:上海龙漕路200弄28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30,937.94万元,资产负债率82.69%,2014年度净利润208.69万元。
武汉宏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14日,注册资本11,000万元,公司占比100%,注册地址:武汉市黄陂区盘龙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6号日月山水1.2.3栋8单元9层1号,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3,491.87万元,资产负债率79.45%,2014年度净利润-3.81万元。
兰州宏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9日,注册资本12,000万元,公司占比100%,注册地址:兰州市安宁区西路街道万新路85号(万里小区第79幢703室),经营范围:基础设施投资。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0,358.38万元,资产负债率74.84%,2014年度净利润271.98万元。
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25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占比100%,注册地址:刚察县东大街8号,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片、组件生产及销售,太阳能电站工程等。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4,985.79万元,资产负债率94.15%,2014年度净利润1,893.22万元。
宁波宏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8日,注册资本6,500万元,公司占比100%,注册地址:宁波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胜利东弄70号2楼,经营范围:基础设施投资。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9,273.20万元,资产负债率92.91%,2014年度净利润2,058.05万元。
上海泰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8日,注册资本31,300万元,公司占比76.07%,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3弄258号,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池片、组件和太阳能光伏系统的研制、生产和销售。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254.35万元,资产负债率52.5%,2014年度净利润-2,493.29万元。
三、担保权限及担保协议的签署
同意公司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额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为武汉宏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兰州宏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宏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最长不超过五年,为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担保最长不超过十五年,为其他子公司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四、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5,590.5万元,加上本次担保金额26亿元,共计375,590.5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7.13%。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5-017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9日15:00至2015年4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
3、会议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时进行上述两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两种网络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审议《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
1、登记方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16日(星期四)9:3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1楼 投资证券部。
4、通讯联系:
(1)联系人:陈洁
电话:021-64081888-1021 传真:021-54976008
通讯地址: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1楼 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2002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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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果对总议案投票则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
(3)上述总议案及其他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9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2、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次一交易日在证券营业部查询其使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结果。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公司(本人)出席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3、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4、审议《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5、审议《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6、审议《关于续聘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7、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
股票简称:宏润建设 股票代码:002062 公告编号:2015-01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郑宏舫、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赵余夫、财务负责人黄全跃、独立董事张建明。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