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公告编号:2015-06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于2015年3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6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接待中心第二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十一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十一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郑斌主持。
与会者经审议各项议案后,采用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报告。
二、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报告。
该报告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5-08)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报告。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该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报告期(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成果,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报告。
《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5-08)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预案。
根据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 372,881,297.31元,提取盈余公积37,288,129.73元,累计未分配利润2,390,313,324.89元。
现由董事会提议按2014年度末总股本754,010,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共分配利润75,401,04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314,912,284.89元。
该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报告。
该报告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2)。
七、审议《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及2015年度预计额》
与会关联董事聂忠海、严建华、杨永名、郑斌、叶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会议经与会非关联董事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3)。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八、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4)。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5)。
十、《关于201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中短期理财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6)。
十一、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高管薪酬考核结果及兑现方案》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方案。
公司2014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5-08)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十二、《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20)。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5-07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十次监事会于2015年3月16日发出通知,于2015年3月26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接待中心第四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五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五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其中:王晓慧以通讯方式表决,其余监事现场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俞昌权列席了会议。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长李士杰先生主持。
与会者经审议各项议案后,采用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一、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会议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报告。
该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23。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会议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报告。
四、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预案。
五、审议《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效果。
六、审议《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及2015年度预计额》
会议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协议价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关联交易及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没有出现违法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公告编号:2015-13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关联交易额及
2015年度预计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信息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公司关联方介绍详见本文第三部分。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63,338.10万元,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32,973.20万元。
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召开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及2015年度预计额》,公司董事聂忠海、严建华、杨永名、郑斌、叶钟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回避,经与会非关联董事审议,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单位:元
■
注:以上发生额不含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2年12月14日
(2)注册地址:杭州市石桥路357号
(3)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68号A座
(4)企业性质: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聂忠海
(6)注册资本:80000万元
(7)税务登记号码:330191143071842
(8)主营业务:制造、加工纺织机械、造纸机械、泵、铸件、电动工具、变速齿轮装置、热交换器、数控数显装置及上述设备的备品备件(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承包境外机械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与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热电工程承包及其设备成套;批发、零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为集团成员企业采购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设备、备品备件,为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提供水、电、气供应与服务(除承转(修、试)电力设施);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9)实际控制人:杭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近期主要财务数据(按合并报表范围)
单位:元
■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479,824,8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63.64%,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款:“(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本公司向集团公司租入部分土地及办公用厂房、仓库、办公室;水、电能源服务由集团公司统一提供;商标由集团公司提供许可使用。由于上述土地、厂房、商标等资源和能源供应服务是公司组织生产经营的基础条件,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将延续存在。
(二)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3年3月22日
(2)注册地址:萧山区临浦镇通二村
(3)办公地址:萧山市心中路128号
(4)经营性质: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严建华
(6)注册资本:8000万元
(7)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81142915193
(8)主营业务:水力发电成套设备,汽轮发电机、电动机、电站及工矿配件、机械设备、自动化原件;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9)控股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2、近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由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持股比例为85%。由于该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家关联企业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本公司与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向其采购汽轮发电机。此项交易是因用户要求而发生的,有的用户因装备成套性需要,在订购工业发电汽轮机的同时,要求本公司为其提供发电机。需要说明的是,在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划入“集团公司”之前,本公司早就与其建立了长期配套关系。
(三)杭州南华木业包装箱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3年12月31日
(2)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星桥北路62号
(3)办公地址:余杭区星桥街道星桥北路62号
(4)企业性质:国有参股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蒋永根
(6)注册资本:200万元
(7)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25143326331
(8)主营业务:木制品(木制包装箱)制造、加工及销售;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9)主要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2、近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南华木业包装箱有限公司由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参股,持股比例为30%,与本公司同受一家关联企业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4、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
本公司与杭州南华木业包装箱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向其采购产品包装箱。本公司产品采用箱板包装,为产品贮运之必需。
(四)杭州南方通达齿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5年1月25日
(2)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130号
(3)办公地址:潮王路10号领骏世界B座601室
(4)企业性质:国有参股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王振峰
(6)注册资本:600万元
(7)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03770809041
(8)主营业务:批发、零售:齿轮箱、齿轮减速机、汽轮机及配件、钢材、机电设备(除轿车)、普通机械、五金交电。
(9)主要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2、近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南方通达齿轮有限公司由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参股,持股比例为30%,与本公司同受一家关联企业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公司与杭州南方通达齿轮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向其采购齿轮箱、盘车装置。此项交易是工业汽轮机产品配套之需要;有的工业汽轮机因技术要求需配置齿轮减速机将转速控制在额定范围。
(五)杭州汽轮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4年2月11日
(2)注册地址:杭州市石桥路357号
(3)办公地址:杭州市石桥路357号
(4)企业性质:国有参股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裘锦勇
(6)注册资本:250万元
(7)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03757237210
(8)主营业务:制造加工:汽轮机配件、电动工具配件、工矿设备配件;批发零售:家用电器、百货、食品、农副产品(除国家专控)、文化用品;服务:餐饮、校外非学历教育培训、家政服务等。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9)主要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2、近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杭州汽轮实业有限公司由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参股,持股比例为10%,与本公司同受一家关联企业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4、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
杭州汽轮实业有限公司是由集团公司下属生活后勤部门改制而成,本公司与其的关联交易主要是接受卫生、绿化等服务。本公司自身不设后勤等服务部门,接受这些服务是必要的。
(六)杭州汽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8年9月2日
(2)注册地址:杭州市石桥路357号
(3)办公地址:杭州市石桥路357号
(4)企业性质:国有参股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姚炳林
(6)注册资本:500万元
(7)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03710976614
(8)主营业务:批发零售:汽车(除小轿车)及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器机械及器材。服务:汽车货物运输,汽车大修一类(乙级),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9)主要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2、近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杭州汽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由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参股,持股比例为30%,与本公司同受一家关联企业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4、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
公司与杭州汽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委托其提供货物运输、国际货运代理、职工交通车客运、车辆维修等服务。本公司自身不设运输服务部门,接受这些服务是必要的。
(七)杭州汽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11年9月30日
(2)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2号大街18号
(3)办公地址:杭州钱江新城剧院路396号宏程国际大厦29、30楼
(4)企业性质:国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法定代表人:叶钟
(6)注册资本:20000万元
(7)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00583208910
(8)主营业务:电力工程总承包;设计、安装:机电设备成套工程、中小型火力发电工程、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营货物进出口;批发:机电成套设备、金属材料、高低压电器、电线、电缆、仪器仪表、保温耐火材料。(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9)控股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2、近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杭州汽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由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持股比例为72.25%,与本公司同受一家关联企业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4、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
根据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杭州汽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工业汽轮机及其他产品,成为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有益补充。
(八)杭州杭汽轮压缩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14年7月9日
(2)注册地址:杭州市石桥路357号
(3)办公地址:杭州市石桥路357号
(4)企业类型: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严建华
(6)注册资本:1000万元
(7)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压缩机等旋转类机械设备及辅机设备制造(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服务:压缩机产品及成套设备技术开发、设计、技术咨询,压缩机组及成套装置的维修、安装和技术改造;压缩机成套项目的设计;批发、零售:压缩机及配件、材料。
(8)主要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2、近期主要财务数据(2014年成立)
单位:元
■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汽轮集团持有公司63.64%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杭汽轮集团持有压缩机公司40%的股权,压缩机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家关联企业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
本公司与杭州杭汽轮压缩机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向压缩机公司销售汽轮机和为压缩机公司提供压缩机制造、安装服务。公司与压缩机公司配套销售汽轮机能够开拓公司汽轮机销售市场,拓展汽轮机产品业务的市场份额。由于压缩机与汽轮机属上下游产品,双方的合作有助于形成产业链上的互补优势和有利的市场竞争地位。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上市以来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中,形成了稳定高效的业务运行模式,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以上关联方均能履行合同,与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原则,其定价方法是以市场价格或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果根据市场规则需要通过招投标等程序报价的,价格将依据公开程序依法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了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在该框架协议项下根据具体关联交易项目由交易双方另行签订具体合同。
3、结算及付款方式
根据具体交易项目合同的约定方式结算。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见前述关联人介绍。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产品生产和销售的需要,公司将部分产品向关联方销售和委托关联方销售公司产品,在销售过程中接受与公司产品相关的运输、包装的关联方交易,该关联交易使生产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有效提高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效率和做好公司主营业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无损害公司利益的交易。
3、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性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有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关联交易均按照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照标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表决回避,程序合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有关日常经营方面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规范,交易的内容符合公司业务开展和正常经营之需求,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公告编号:2015-14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为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公告〔2012〕4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3日和2015年3月16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年报相关事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了良好沟通。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召开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公司2014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2014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配备的审计工作人员具备完成审计工作的能力,其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同时在审计工作中提出了公司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建议。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提议公司2015年度续聘其为审计机构。
建议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2015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2014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6万元。
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公告编号:2015-15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更好地防范和控制应收账款风险,使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更加符合其相应的风险状况及实际发生损失的比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公司决定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降低3年以内应收款项计提比例,提高3年以上应收款项的计提比例,对5年以上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召开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估计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自2015年3月26日起执行。
二、公司目前采用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政策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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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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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账龄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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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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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收票据、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本次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进行变更,采用账龄分析法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变更前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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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2014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经财务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影响公司2015年度一季度利润总额增加3000万元,占上年度公司净利润的8.5%,占上年度净资产的0.67%。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变更会计估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准备更接近于公司应收款项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公司变更会计估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和有效,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的独立意见。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5-17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1)2015年1-3月业绩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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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6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