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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2015-007

      债券简称:12江药债   债券代码:122170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26日上午9:3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钟虹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二、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三、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四、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公司201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4,847,938.22元,并向全体股东分派了2013年度应分配的现金股利90,000,000元,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883,627,400元,2014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58,475,338.22元。

      本次拟向全体股东分配方案为:以2014年末公司总股本3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0,000,000元,不送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与该年度利润分配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公司于2014年实施了股份回购,支付现金约1.8亿元,按照该规定合并计算的2014年现金红利总额占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追认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独立董事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关于追认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七、公司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独立董事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八、公司2015年申请银行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5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银行融资授信总额度为6亿元,期限一年。具体借款以实际发生为准,但年度内实际发生银行融资总额不超过5亿元(每家银行发生的实际融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

      为便于银行借款具体业务的办理,特授权董事长钟虹光先生代表公司在上述贷款额度内,签署向各有关银行申请借款所需的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董事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

      九、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已于2014年10月聘任谢亨华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相应涉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组成人员的调整。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及董事会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1、审计委员会

      原成员为:阙泳、何渭滨、刘为权;其中阙泳先生为召集人。

      调整后成员为:阙泳、谢亨华、刘为权;其中阙泳先生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

      原成员为:何渭滨、文跃然、钟虹光;其中何渭滨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调整后成员为:文跃然、谢亨华、钟虹光;其中文跃然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原成员为:文跃然、何渭滨、卢小青;其中文跃然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调整后成员为:文跃然、阙泳、卢小青;其中文跃然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4、战略发展委员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不变,为钟虹光、易敏之、阙泳;其中董事长钟虹光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十、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十一、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关于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拟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其作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1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经过审慎的核查,我们认为大信事务所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大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二、三、四、五、十五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2015-008

      债券简称:12江药债   债券代码:122170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26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立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能够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二、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三、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四、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次拟向全体股东分配方案为:以2014年末公司总股本3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0,000,000元,不送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五、关于追认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追认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六、公司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公司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七、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对原材料、包装物、库存商品等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详见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八、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要求,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九、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十、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十一、关于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拟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其作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2015-009

      债券简称:12江药债   债券代码:122170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关联方不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超过年初预计的部分,系因委托销售的产品实现良好销售增长所致,属于持续性业务范围,交易行为真实合理,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该项交易。

      3、上述超额部分金额未达到公司净资产的0.5%。超额后该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2014年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合计总金额,均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其他说明

      江西江中小舟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小舟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与公司同一控股股东。小舟公司介绍、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政策等,详见《公司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2015-010

      债券简称:12江药债   债券代码:122170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关联方不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关联各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程序合法有效,交易行为真实合理。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以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数据及2015年经营计划为基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该项交易。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

      注释1:江西江中小舟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小舟公司)实际比预计超过776万元,未达到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5%。详见公司《关于追认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注释2:根据公司2014年与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中集团)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江中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均可使用协议中约定的商标。2014年度,上述商标使用主体为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中食疗)。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单位:万元)

      ■

      注:“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中的“披露日”选取2015年3月26日。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中集团成立于1998年6月26日,法定代表人钟虹光,公司注册资本12,451万元,注册地为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主要从事医药及其他行业的投资及控股管理。截止2013年12月31日,江中集团拥有总资产605,748万元,净资产160,409万元,201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0,370万元,净利润25,108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中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2015年2月28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3.03%。

      2、江西江中小舟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小舟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26日,法人代表钟虹光,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为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江中药谷,经营范围是医药产品的营销,主要代理销售处方药产品。截止2013年12月31日,小舟公司总资产2,051万元,净资产-365万元,201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004万元,净利润132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小舟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控股股东。

      3、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江中食疗为原“江西食方食坊中药食品有限公司”(简称:食方食坊)更名而来,成立于2011年5月13日,法定代表人钟虹光,注册地为南昌市湾里区招贤路1号江中药谷。主营业务:预包装食品与保健食品的批发零售、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等。2014年4月,江中集团对食方食坊增资3800万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江中集团持有4100万元,持股比例为82%;江西中江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900万元,持股比例18%。2014年10月,食方食坊更名为江中食疗。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江中食疗资产6,007万元,净资产-9,747万元,201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87万元,净利润-10,036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江中食疗与本公司为同一控股股东。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涉及关联方不存在长期占用本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帐的可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委托小舟公司销售产品

      委托销售价格的定价政策参照国内医药流通领域的代理行规制定,根据公司与小舟公司签署的《协议书》,以公允的协商价格进行结算。

      2、关联方租赁公司办公大楼

      公司根据规定与相关各方签署了《办公楼租赁协议》,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租赁价格参考南昌市写字楼租赁价格水平,2014年为每平方米25元/月。2015年1月1日,公司与相关各方重新签署《办公楼租赁协议》,每平方米租金上调20%至30元/平方米。同时,江中食疗根据业务需要上调了租赁面积。

      3、许可江中集团使用商标

      商标的许可使用费用参照行业标准,以公允的协商价格进行结算。

      2014年3月,公司与江中集团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协议》,许可江中集团及其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包括“江中集团”、“JZJT”在内的系列商标。许可使用费用参照行业标准,确定为协议所涉商标的产品净销售额的0.2%,协议期限自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协议期满后,双方若无异议,则协议自动延续。2014年,年初预计金额及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140万元和135万元。

      根据江中集团业务规划,上述商标未来主要由其下属子公司江中食疗使用。鉴于此,2015年公司终止原《商标许可使用协议》,调整为与江中食疗签署协议,除协议方变更外协议内容与原协议一致,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随着江中食疗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2015年预计交易金额为5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委托小舟公司代理销售的品种均为公司处方药品种,主要有“博洛克”、“痔康片”等。本公司以非处方药和保健品的生产销售为主业,营销网络的建设也围绕主业展开,因此公司借助小舟公司的处方药销售网络,销售本公司现有处方药等医院渠道产品。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参照行业标准,交易条件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自委托销售以来,此项关联交易占公司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到1%,且公司战略方向为非处方药及保健品领域,因此,该类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很小,公司主营业务对关联人不形成依赖。

      2、关联方租赁公司办公楼租赁事项,有利于公司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提高管理效能。

      3、公司许可关联方使用“江中集团”、“JZJT”及其系列商标,交易定价参照行业标准,交易条件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2014年实际交易金额及2015年的预计金额均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很小。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2015-011

      债券简称:12江药债   债券代码:122170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2014年末,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对原材料、包装物、库存商品等存货进行了清查,并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分析与估算,发现部分存货存在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减值测试,公司对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进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便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存货价值。

      2、计提减值的存货情况

      (1)本公司计提减值的存货情况

      本公司因技术升级、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导致部分存货陈旧过时被淘汰,生产已不再需要,且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出现存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形。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朴卡酒业有限公司计提减值的存货情况

      1、包装物的减值。因产品更新换代,导致存货中的包装物换版被淘汰,生产已不再需要,且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出现存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形。

      2、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减值。受国家宏观政策管控,2014年白酒行业持续低迷,尤其是中高端白酒更是业绩腰折。尽管公司采取了定位调整、品质升级、包装精简、价格下调等一系列积极应对的举措,并相应推出新品“杞浓酒”,公司酒类产品销售仍未摆脱困境。2014年,包括新品在内的公司系列产品均出现滞销,市场销售价格下跌,在可预见的未来销售无回升迹象,出现存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形。同时,综合考虑酒类行业发展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2015年酒业板块策略上将主要以保留为主,投入也相应减少。

      二、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方法及数额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

      本次计提存货减值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报告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如果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按分类)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具体如下:

      1、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在产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3、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以合同约定价格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明细表

      为真实反映公司存货价值,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相关规定,对原材料、包装物及库存商品等存货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8,823,469.73元。具体明细如下:

      1、本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明细表(单位:元)

      ■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朴卡酒业有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明细表

      单位:元

      ■

      三、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公司报告期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影响报告期利润总额减少38,823,469.73元,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38,537,659.82元。

      四、本次计提履行的程序

      本次计提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事项,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计提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6日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2015-012

      债券简称:12江药债   债券代码:122170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27.3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6元,募集资金总额549,835,2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33,090,648元。该资金已于2010年12月24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磊验字[2010]第2016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

      2014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3,232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完,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1年1月,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南昌青云谱支行、招商银行南昌分行青山湖支行、中信银行南昌分行、中国银行南昌市青湖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南昌铁路支行(前述5家银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下称:三方协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公司2011年2月与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以定期存单、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三方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中不存在违反协议的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1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调整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前后的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上述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2年8月31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认为: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14年12月31日,海通证券对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3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释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调整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具体如下:(1)将OTC制剂生产线改造项目总投资额由21677万元调减至13683万元;(2)液体制剂生产线项目总投资额由52058万元调减至41358万元;(3)OTC制剂生产线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减6303万元,并调整至液体制剂生产线项目使用。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上述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2年8月31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的公告》。

      注释2:截止2014年12月31日,OTC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38万元(占OTC项目承诺投入金额的2.47%),原因为:使用专户利息收入,用于补充项目流动资金(支付原材料款等)。

      注释3:截止2014年12月31日,液体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813万元(占液体项目承诺投入金额的2.05%),原因为:使用专户利息收入,用于支付项目设备款、材料款等。

      注释4: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