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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
    公告
    2015-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7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57.73万份,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28,288万股的1.26%;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27名;

      3、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4、公司已于2015年3月27日完成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雷柏科技”)完成了《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5年3月20日

      2、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8.97元/份

      3、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4、股票来源: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5、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行权期、行权比例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年,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计算。

      (2)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为等待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三期行权。具体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

      (3)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行权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等待期考核指标

      公司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股票期权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2公司行权期前一年度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的行权日所在的会计年度,公司对每次行权前一年度的财务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的指标为: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对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本计划中所指的“净利润”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应计入公司相关成本或费用,并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3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

      根据《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行权的上一年度考核结果达标在C级以上,即考核综合评分超过70分(含70分),才可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行权期内所获授的全部期权申请行权;否则其相对应的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

      二、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雷柏JLC1

      2、期权代码:037687

      3、本次期权授予登记名单:

      ■

      预留的股票期权将在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内授予。

      4、本次登记的激励对象以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在巨潮资讯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未有调整。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8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9.7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28,288万股的0.39%;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34名;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5年3月31日;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4、公司已于2015年3月27日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雷柏科技”)完成了《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3月20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50元

      3、本计划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34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9.70万份。激励对象均为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核心技术、业务及管理骨干人员。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09.70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28,288万股的0.39%,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5、本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条件:

      (1)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2015年3月20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年。

      (2)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三期解锁。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解锁期,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解锁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 锁定期考核指标

      公司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2公司解锁期前一年度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的解锁日所在的会计年度,公司对每次解锁前一年度的财务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锁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的指标为: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对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本计划中所指的“净利润”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应计入公司相关成本或费用,并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逐年解锁;反之,若解锁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以激励对象购买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3 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

      根据《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行权的上一年度考核结果达标在C级以上,即考核综合评分超过70分(含70分),才可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解锁期内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3月20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48250003号验字报告,对公司截止2015年3月20日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验资报告原文摘要如下:

      公司本次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880,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282,880,000.00元。根据2015年1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实际情况,公司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109.70万股,授予价格为14.50元/股,因此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97,000.00元,由王雪梅、邓邱伟、谢海波等34名激励对象按每股14.50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1,097,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5年3月20日止,公司已收到34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15,906,5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097,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4,809,50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人民币282,880,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282,880,000.00元,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3年4月8日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0100号验字报告,截至2015年3月20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283,977,000.00元,实收股本283,977,000.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3月20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3月31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总股本由282,880,000股变更为283,977,000股,按新股本283,977,000股摊薄计算,2013年度每股收益为0.1174元/股。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82,880,000股增至283,977,000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热键”)持有公司190,501,07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7.34%,本次授予完成后,香港热键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变更为67.08%。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3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