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
“大通燃气”估值方法的公告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
“大通燃气”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5-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对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3月27日起,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采用“指数收益法”对停牌股票“大通燃气”(股票代码:000593)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股票当日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