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15-002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到会董事7名,实到会董事7名。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卞刚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051,565.20元,董事会拟定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18,897,6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783,465.38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此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卞刚红先生、卞建峰先生对此议案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此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经营范围拟变更为:化纤原料及制品、棉制品、棉纺纱加工、印染布、涤棉布、色织布、服装生产与销售,布匹染整、印花、,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实业投资;电力生产;蒸汽。
此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此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6号)文件的要求,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此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其报酬。2014年度支付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含子公司的审计费用)。
此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5年4月20日13:30 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此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编号: 2015-003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会监事3名。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国平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承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事项进行了监督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各项关联交易协议定价合理,程序规范,没有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并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4年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深入了解各项公司规定的执行情况,对公司进行全面监督。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依法运作,不断提升规范治理水平。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均做到及时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财务结构合理,状况良好,各项经营风险均在可控的范围内;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公正客观的,能真实反映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管理层与公司财务会计机构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各项事宜,积极维护了公司利益。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就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在关联交易过程中,公司均严格按有关规定实施,定价体现公平原则,有关信息均及时披露。董事会所作的关联交易决议,均基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将以上第一、二、三项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15-004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有利于公司与关联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连续、稳定的开展,发挥资源效益,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关联企业利益的情况,交易事项没有损害本公司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企业销售产品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大,对关联企业形成了一定程度的依赖,该关联交易还将延续。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
2015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情况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在生产经营中发挥协同效应、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公开并参照市场价格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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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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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阴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主营业务:生产电力、蒸汽;住所: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工业园区。
2、关联关系:江阴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561814987元人民币;主营业务:聚酯切片;纺织;化纤纤维、服装、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建材的制造、销售;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装饰;房地产开发;租赁业;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项目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限制类;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住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
2、关联关系: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劳务,公司应支付其款项,因此不存在其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
(三)江苏兴业塑化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21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生产PET树脂及其制品。住所: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
2、关联关系:江苏兴业塑化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兴业塑化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原料,公司应支付其款项,因此不存在其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
(四)江阴市三房巷加油站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汽油、柴油的零售;住所:江阴市周庄镇世纪大道南段882号。
2、关联关系:江阴市三房巷加油站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单位。
3、履约能力分析:江阴市三房巷加油站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油类及运输服务,公司应支付其款项,因此不存在其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
(五)江阴华盛聚合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主营业务:生产化工产品(限纤维用聚酯切片);住所: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工业园区。
2、关联关系:江阴华盛聚合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六)江阴华怡聚合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主营业务:生产化工产品(限纤维用聚酯切片);住所: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工业园区。
2、关联关系:江阴华怡聚合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七)江阴新伦化纤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主营业务:生产差别化涤纶短纤;住所: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
2、关联关系:江阴新伦化纤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八)江阴海伦化纤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主营业务:生产差别化涤纶短纤维;住所: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
2、关联关系:江阴海伦化纤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九)江阴运伦化纤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主营业务:生产差别化涤纶短纤;住所: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工业园区世纪大道东。
2、关联关系:江阴运伦化纤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十)江阴博伦化纤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主营业务:生产差别化涤纶短纤;住所: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工业园区世纪大道东。
2、关联关系:江阴博伦化纤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十一)江阴市合成纤维厂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涤纶纤维、工程塑料,纱,线的制造、加工;涤纶切片;住所: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
2、关联关系:江阴市合成纤维厂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企业。
(十二)江阴兴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主营业务:生产化工产品(限非纤维用聚酯切片)。住所: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工业园区世纪大道东。
2、关联关系:江阴兴宇新材料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十三)江阴兴盛塑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主营业务:生产化工产品(限非纤维用聚酯切片)。住所:江阴市周庄镇三房。
2、关联关系:江阴兴盛塑化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十四)江阴华星合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主营业务:生产化工产品(限非纤维用聚酯切片)。住所: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
2、关联关系:江阴华星合成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十五)江阴兴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主营业务:生产纤维(不含国家限制类项目)及生产化工产品(限非纤维用聚酯切片)。住所: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工业园区世纪大道东。
2、关联关系:江阴兴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十六)江苏兴业聚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325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聚酯多层长寿农膜、新型聚酯包装薄膜、涤纶功能性纤维的制造、加工、销售;初级塑料、塑料制品、包装材料、化学纤维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项目汲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理)住所: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澄杨路1388号。
2、关联关系:江苏兴业聚化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五至十六企业目前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与公司的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有关关联单位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交易双方随时收集交易商品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检查,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1、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服务,保证正常生产经营;
2、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有利于公司与关联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连续、稳定的开展,发挥资源效益,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关联企业利益的情况,交易事项没有损害本公司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企业销售产品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大,对关联企业形成了一定程度的依赖,该关联交易还将延续。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事前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15-005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2014及以前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的或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1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财政部自2014年1月以来修订的或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准则的规定,对本公司2014及以前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会计准则下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15-006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化纤原料及制品、棉制品、印染布、涤棉布、色织布。服装生产与销售;布匹染整、印花;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技术咨询;实业投资;电力生产;蒸汽。
现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化纤原料及制品、棉制品、棉纺纱加工、印染布、涤棉布、色织布、服装生产与销售,布匹染整、印花、,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实业投资;电力生产;蒸汽。
原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现修改为: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原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现修改为: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原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现修改为:
第八十九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15-007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0日
至2015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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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5年3月31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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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3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联系人:何兴生
电话:0510-86229667
传真:0510-86229823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
邮政编码:214423
3、如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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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