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编号:2015—008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与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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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与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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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与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总公司及其子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单位:万元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注册资本12000万元,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中华路9号。法人代表:李树朋;经营范围为:客车(含电动客车、专用汽车、车载罐体挂车)制造销售;商用车销售、汽车底盘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含电器仪表及蓄电池)制造销售;汽车类生产与检测类设备的生产、安装、销售及维修。公交客运、物流运输、宾馆服务、旅游、汽车维修、汽柴油、润滑油零售;房地产开发、重钢结构、轻钢结构、多次高层钢结构及网架的生产、销售、安装;土木工程建筑、资质范围内自营进出口业务(以上设计前置审批许可项目的,限分、子公司经营)。
2、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注册资本10050万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吕家营村9-2号东。法定代表人:王奇英;经营范围:组织生产、开发汽车产品;汽车及地盘、钢材的销售;汽车总成、汽车零部件、汽车保养机具体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工程机械的租赁;提供与以上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与服务。
3、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控股股东的第一大股东,注册资本17000万元,地址:济南市济洛路168号。法定代表人:苏琳;经营范围:客车、专用车、工程机械、钢结构的生产制造与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及技术咨询;机械维修;设备及物资供销(不含专营专卖产品)、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信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山东中通钢构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为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7117万元,地址:聊城市南郊工业区富民路6号。法定代表人:宓保伦;经营范围:重钢结构、轻钢结构、多层高层钢结构及网架的生产、销售、安装;起重机械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咨询;土木工程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服务、水电暖安装;铝、塑窗生产、销售、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等。
5、聊城中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地址:聊城市鲁化路39号;法定代表人:徐晓华;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房屋修缮;水电暖安装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上述经营项目凭有效的资质证书经营)。
6、山东中通物流有限公司为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60万元;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中华北路9号;法定代表人:狄涛;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
7、阳谷中钢物流有限公司为山东中通物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地址:阳谷县黄河西路188号;法定代表人:狄涛;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
8、阳谷中通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为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地址:阳谷县黄河西路188号;法定代表人:叶学华;经营范围:汽车配件的生产、销售和服务,重型专用汽车、半挂车、全挂车的销售与服务(以上经营范围需行政许可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2、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及工程施工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通过公开招标定价。
3、公司与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担保费低于担保公司行业担保标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阳谷中通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客车底盘及相关零部件,在质量、性能上均能满足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生产的需要,且售后服务相对方便、省时,有利于公司节约生产成本。该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2、公司销售给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客车配件等产品均按照公司统一对外销售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中通钢构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具有钢结构建设一级资质,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认其为本公司施工单位。
4、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劳务服务均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价格。
5、中国车辆机械有限公司为专业生产客车配件的制造商,资信情况良好,出售给公司的客车配件将通过招标方式定价。
6、本公司钢材的需求量有限,直接与供应商谈判,价格相对较高。公司与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总公司下属所有子公司钢材进行统一采购,有利于增强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谈判力度,降低采购成本。
由于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中的大部分数额将通过公开招标形成,因此公司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对2015年的关联交易进行预测,并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本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已经本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上述第1、3项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后,同意该议案的实施并发表以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该交易属于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目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就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达成了初步意向,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具体安排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15-010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
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5年4月29日上午9:30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261号本公司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一、 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3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261号本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方式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2、截至2015年4月23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15年公司与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7、2015年公司与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8、关于确认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审计费用并聘任其为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聊城交通汽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保不超过2.5亿元的议案
10、关于增加2亿元汽车回购担保额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事项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4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持股凭证。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还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方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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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957;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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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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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开设“密码服务”专区。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须先在上述“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
注册:登陆上述网址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按要求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号码。请牢记“校验密码”。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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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兴富、赵磊
联系电话:0635-8325577、8322765
联系传真:0635-8328905、8322166
2、会议费用:参与现场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附件: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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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此表复印有效。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15-011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
业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了降低汇率变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在恰当的时机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通过有效运用支付方式的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可保证收益率,规避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套期保值的品种
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对公司未来进出口货款的汇兑成本固定。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以2015年4月1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为一个期间。根据公司的进出口业务量,公司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等值9亿元人民币。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计划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关于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目前仅限于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公告编号:2015—012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他人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聊城交通汽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银行贷款互保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聊城交通汽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交运集团)签署的银行贷款互保合同期限已临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公司继续与该公司签署银行贷款互保协议,互保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期限三年(2015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3日)。本次担保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聊城交通汽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岩
注册资本:壹亿五仟万元
经营范围:公路客货运输;铁路及航空客货代理;汽车出租、修理;国际集装箱,货位配载服务等。
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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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信誉良好,自2005年以来,与我公司一直是银行贷款互保单位。
该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对在银行办理的各项贷款实行相互担保。
2、互保金额从2015年10月23日起至2018年10月23日止,该期间内双方累计相互担保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3、双方相互承担担保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4、双方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推进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应向银行进行贷款,以满足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的需要,决定继续与交运集团互相提供担保,交运集团资信状况良好,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本身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2亿元, 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2.83%。其中:公司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额度为6亿元。
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编号:2015—013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汽车回购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二亿元汽车回购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客户因购买本公司汽车产品而申请银行汽车按揭贷款时,本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担保额度由原来的六亿元人民币增加至八亿元人民币。
二、董事会意见
汽车回购为国内比较普遍的汽车按揭贷款方式,该项业务的实施有利于拉动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同意该事项。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本身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2亿元, 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2.83%。其中:公司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额度为6亿元。
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
四、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15-014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
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变更。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具体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根据该准则的规定,本公司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变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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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金额:追溯调减2013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101万元,调增2013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01万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前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对原在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的递延收益单独进行列报。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金额:追溯调减2013年12月31日其他非流动负债119,347,017.81元,调增2013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119,347,017.81元;调减2014年9月30日其他非流动负债117,417,231.75元,调增2014年9月30日递延收益117,417,231.75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递延收益和其他非流动负债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前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了相应披露;
4、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
5、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采用该准则后,公司将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6、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7、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8、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了列报。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不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如下:
1、基于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考虑,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进行变更。
1)变更前:
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2)变更后:
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应收账款及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视为重大应收款项。
2、根据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变更会计估计,对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上述各项会计估计自2015年1月1日起进行变更,对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了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调整公布的核算规则和公司的业务需要,对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调整公司公布的核算规则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对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本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能够更加客观、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第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编号:2015—015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第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已基本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调整公布的核算规则和公司的实际需求,对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能够更加客观、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
特此公告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编号:2015—016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九次董事会通知于201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孔祥云因公未能参加,已委托李树朋代为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5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兑现方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1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15年公司与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孔祥云、李树朋、李海平、宓保伦未参与表决;
关联关系说明:孔祥云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第一大股东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树朋、李海平和宓保伦分别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和总经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2015年公司与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奇英未参与表决;
九、2015年公司与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孔祥云、李树朋、李海平、宓保伦未参与表决,关联关系同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
以总股本238,504,9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1.1元(含税)。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确认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审计费用并聘任其为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65万元,并聘任其为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2014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与聊城交通汽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聊城交通汽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银行贷款互保合同期限已临近(合同到期日为2015年10月23日),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公司继续与该公司签署银行贷款互保协议,互保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期限三年(2015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3日)。(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目前公司出口业务的实际规模,同意公司自2015年4月1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在办理进出口业务时,与银行签订 远期结售汇套 期保值业务 合约,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9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增加二亿元汽车回购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客户因购买本公司汽车产品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汽车按揭贷款时,本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担保额度由原来的6亿元人民币增加至8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汽车回购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关于修订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关于增补王奇英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推选新任董事王奇英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个人简历已于2014年12月25日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