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编号:2015-009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9日以电话、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3月29日在珠海怡景湾大酒店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2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4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15〕11-35号),公司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989,537,365.06元,利润总额3,730,030.0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4,193.9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47,325.03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904,700.14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11,001,163.2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01,180,643.85元;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181,888,000.00股,2014年基本每股收益0.0123元/股,2014年净资产收益率为0.73%。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15-011号公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44,193.96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489,252.73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2,744,055.32 元,扣除当年分配的2013年度利润 18,188,800.00元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4年度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24,066,002.59元,资本公积59,710,829.16 元。
按照财政部《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制订分红方案,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由于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正值,而母公司净利润为负值,按孰低的原则,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201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利润,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保证公司可持续、平稳发展。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14-012号公告《关于2015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2015年度薪酬如下:
1.公司董事卢敏先生的年薪为人民币55万元;
2.公司董事诸建中先生的年薪为人民币44万元;
3. 公司外部董事邓延昌先生的年度津贴为人民币4.8万元;
4. 公司外部监事相恒祥先生的年度津贴为人民币4.2万元;
5.公司监事刘贵忠先生的年薪为人民币34万元;
6.公司监事万荣杰先生的年薪为人民币9.6万元;
7.公司总经理周圣华先生的年薪为人民币53万元;
8.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志刚先生的年薪为人民币42万元;
9.公司副总经理张斌先生的年薪为人民币42万元;
10.公司副总经理张浩先生的年薪为人民币42万元;
11.公司副总经理杨嘉女士的年薪为人民币42万元;
12.公司财务总监谢文彬先生的年薪为人民币20.4万元。
外部董事、监事的津贴发放方式为按月度发放。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系我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收费情况,确定2015年度的审计费用。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15-014号公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张义兰女士的辞职申请,张义兰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职务。
为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聘任刘烟刚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15-015号公告《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9日
附件:刘烟刚先生简历
刘烟刚,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广东德豪润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同兴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刘烟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与本公司或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编号:2015-010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9日以电话、邮件和传真等发生发出,并于2015年3月29日在珠海怡景湾大酒店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15〕11-35号),公司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989,537,365.06元,利润总额3,730,030.0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4,193.9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47,325.03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904,700.14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11,001,163.2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01,180,643.85元;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181,888,000.00股,2014年基本每股收益0.0123元/股,2014年净资产收益率为0.73%。
三、会议以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编号:2015-012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珠海市一致电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致电工”)的生产经营,保证其经营的资金需求,经一致电工申请,蓉胜超微拟在2014年为一致电工提供不超过以下额度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
■
上述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25%。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在履行的为一致电工提供的担保,包含在本次预计担保的总额度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
从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市一致电工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三灶镇琴石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诸建中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9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耐高温绝缘材料(F、H级,仅限漆包线)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680.60万元,净资产为3,008.61万元;实现净利润为416.69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一致电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支持子公司更好的利用银行信贷发展生产经营,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50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2.45%,其中:
■
截至2015年3月29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3,750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4年12月31日)的比例为12.45%,包含在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6,100万元内。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编号:2015-013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系我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收费情况,确定2015年度的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就续聘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就前述事项作出决议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编号:2015-014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贯彻执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日期
自2014年7月1日起。
2.变更的原因
自2014 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八项具体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 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 项新
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
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
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和2012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 年度、2012 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5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根据2014 年财政部陆续发布的9 号、30 号、33 号、39 号、40 号、2 号、41 号、37 号八项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编号:2015-015
关于召开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
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4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4月20日15:00至2015年4月21日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15日
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三灶科技工业园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公司2014年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2015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
上述议案中,第4、7、10项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以普通决议的方式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中,第4,6,7,8,9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5年 4 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三灶科技工业园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投资部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方式以 4月 16日 16:3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1
2.投票简称:蓉胜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蓉胜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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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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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三灶科技工业园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519040
电话:0756-7512120
传真:0756-7517098
联系人:张志刚、郭键娴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9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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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编号:2015-016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4年4月7日(星期二)下午3:00—5: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卢敏先生、独立董事张敏先生、财务总监谢文彬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志刚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