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5-004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上午8:30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7日前通过专人和传真方式传达至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熊勇武先生授权委托阎洪生先生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阎洪生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及报告摘要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报告摘要见2015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年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四、《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5年公司计划完成收入2.1亿元,比2014年增长31.25%;2015年期间费用预算5,200万元,比2014年增加5.43%。
议案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216,217.89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82,371,381.9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5,155,164.07元。由于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拟定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该预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赞成的独立意见。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九、《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同时发表了赞成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十、《关于向有关银行申请201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5年度,公司拟与相关银行签订不超过 2亿元的综合授信协议,由湖南省邮政公司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总裁在银行授信额度内办理和签署借款协议。
议案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15年工作方针和工作目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报告》
会议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76 证券简称:湘邮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5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4日 14点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高新区麓谷基地玉兰路2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4日
至2015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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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3月31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南省邮政公司、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于2015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湖南长沙国家高新区麓谷基地玉兰路2号湘邮科技园
联 系 人:石旭
联系电话:0731-88998817
传 真:0731-88998859
邮政编码:410205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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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5-006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2015年3月27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的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形成的决议,5位关联董事回避后,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和独立意见。
一、2014年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
1、2014年日常经营性关联方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2014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产生关联交易 125,284,116.83 元,与2014年度计划比较减少 2,971.59 万元, 减少19.17 %。
2、2014年公司与关联方主要关联交易合同签订情况
(1)与湖南省邮政公司签订重大合同
2014年1月,公司与湖南省邮政公司签订《湖南邮政市州局机房UPS更新改造工程合同书》,合同金额429.28万元;
2014年2月,公司与湖南省邮政公司签订《湖南省邮政公司存折补登机及身份证鉴别仪设备购置合同书》,合同金额388.30万元;
2014年10月,公司与湖南省邮政公司签订《湖南省邮政公司营业网点终端设备及"商易通"终端设备2014年购置合同书》,合同金额2,508.42万元;
(2)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重大合同
2014年11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国际业务综合信息平台工程中低端PC服务器及存储硬件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484.40万元;
2014年11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国内小包综合服务平台工程中低端PC服务器及存储硬件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861.46万元;
2014年11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邮件进口分拣资料库系统工程中低端PC服务器及存储硬件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390.16万元;
2014年11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邮政便民服务站系统工程中低端PC服务器及存储硬件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412.25万元;
(3)与全国其他邮政单位(湖南省邮政公司除外)签订重大合同
2014年4月,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31省机房和升达消磁机采购合同》,合同金额305.38万元;
2014年12月,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HP电脑采购合同》,合同金额306.55万元;
2014年9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国速递物流2014年双十一信息系统改造项目硬件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755.10万元;
2014年 10 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国速递物流标准化处理中心信息系统硬件采购合同》,合同金额549.87万元;
2014年11月,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13年第二批IT及网络设备集中采购项目PC电脑部分(台式机)第二笔项目》,合同金额597.21万元;
2014年 11 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广东省邮政公司签订《中国邮政集团智能包裹柜(广东省公司合同300套)》,合同金额1168.53万元。
二、2015年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1、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亿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主要经营范围:国际国内公用邮政业务、邮政储蓄汇兑、报刊发行、电子信函、各种邮政增值业务等
经济性质或类型:全民所有制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目前控股股东湖南省邮政公司持有本公司32.98%的股权,其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若今后湖南省邮政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股权无偿划转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亦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同时,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还通过公司第二大股东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持有公司1,80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1.18%。因此,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属公司关联方。
(3)其他说明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部法人体制改革的要求,全国各省市邮政将由子公司变为分公司,不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此,公司与所有邮政单位经营性业务往来将统一与中国邮政集团及其授权下属单位签署。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同时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2015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类型及预计金额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15年度主要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
本公司2015年度预计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类型及金额如下:单位:万元
■
4、关联交易说明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前身邮科院是全国邮政系统重要技术支撑单位,公司的历史渊源导致业务经营将伴随一定的关联交易;同时,公司在邮政行业中的地位及长期的技术和市场资源积累,使公司在邮政系统具有一定的技术和市场竞争优势,这是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基础。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公司是面向全国邮政行业的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商,主要业务集中于邮政行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较多与近几年国内邮政行业软件市场需求较大及公司在该领域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有一定的关系。
(3)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旨在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不依赖于任何关联方,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关联关系不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
5、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三、审议程序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5位关联董事回避后,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和赞成的独立意见。
2、该关联交易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5-007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下午2时在本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7日通过专人和传真方式传达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宏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报告将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4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次年报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另外,监事会主席范宏女士指出:2014年往来款清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资金回笼率较高,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仍然较高。希望公司在2015年加大工作力度,对应收款项应收尽收,以最大限度减少坏账风险。还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合理调配资金,以尽可能减少财务费支出。
职工监事颜毅指出:公司2014年严格控制费用,各项支出均有较大下降,应收账款回收很好,企业管理上了一个台阶。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经认真讨论研究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三公”原则,定价政策合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5-008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 2013 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4 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外,上述其他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二)审批程序
201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执行财政部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同时进行追溯调整,主要调整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本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应当按照成本计量。本公司将上述股权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成本法对其进行后续计量。该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追溯调减2013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6,538,470.16元,调增2013 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6,538,470.16元。
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公司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除上述追溯调整事项外,对公司 2013 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 2013 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2014年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和8项具体准则要求实施的,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价值。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天职业字【2015】6626-3号)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