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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

      公司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账户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2011年2月20日经本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信银行长春同志街支行(账号:7481810182600005366)、兴业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账号:581020100100505491)、九台农村商业银行吉林大路支行(账号:07104360 11015200005651)、交通银行长春市分行营业部(账号:221000612018150267 853)、吉林银行高新支行(账号:0126011078888888)共5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已与上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2014年2月22日至2014年9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基础信息网络扩建改造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73,743,400.00元,预先投入互动媒体应用聚合云服务平台研发与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47,269,400.00元,共计421,012,800.00元。

      鉴于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到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中的421,012,800.00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21,012,800.00元。由于募集资金到位后转为定期存款,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金额为100,722,061.19元,其余320,290,738.81元待定期存款到期后再进行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为保证剩余资金在投入项目前的保值、升值、以及资金的安全管理,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银行定期存款,截止2014年12月31日定期存款余额为157,760.00万元。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由公司本部与下属分子公司共同实施建设。由于该项目实施时全省铺开较为零散,实际支出时笔数多金额小,本公司在实施该项目时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项目款,在募投项目支出累计一定期间后,将该期间内募投项目支出汇总金额一次性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同时确认募集资金支出。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将自2014年9月15日至2014年12月31日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非募集资金专户,其中:基础信息网络扩建改造项目金额271,688,533.40元,互动媒体运用聚合云服务平台研发与建设项目金额106,645,202.56元,合计378,333,735.96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未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用途,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未能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的规定,在募集资金账户中存入的非募集资金261,128.68元,该金额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抚松县松江河林业网络传输有限公司误将农网收视费收入261,128.68元存入募集资金账户所致。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吉视传媒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4年度存在将非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账户并使用的情况,公司未能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的规定,在募集资金账户中存入的非募集资金261,128.68元,该金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抚松县松江河林业网络传输有限公司误将农网收视费收入261,128.68元存入募集资金账户所致。截至2014年12月31日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261,128.68元。公司的上述情况并未导致严重后果,亦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或者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5-013

      转债代码:113007 转债简称:吉视转债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樊恩辉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孙毅同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公司对樊恩辉同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孙毅同志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孙毅同志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程硕士,毕业于吉林大学软件学院。历任吉视传媒计划财务部高级主管、计划财务部主任助理,现任吉视传媒证券投资部副主任(主持工作)。2014年5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8789022

      传真号码:0431-88789990

      电子邮箱:sunyi@jishimedia.com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1027-1号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29证券简称:吉视传媒公告编号:2015-014

      转债代码:113007 转债简称:吉视转债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0日13点 00分

      召开地点: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1027—1号)二楼多功能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0日

      至2015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5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和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15 年4月15日-17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到公司四楼415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1027—1号。

      邮政编码:130021

      联系电话:(0431)-88789022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8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