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0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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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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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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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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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我国经济发展增速渐缓,宏观经济环境并未好转,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及巨大的市场竞争的双重压力,公司坚持稳中求进、以稳促进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市场,积极开展各项工作。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3,275.6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实现营业利润5,331.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6.89%;实现利润总额6,000.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2.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60.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8.97%。
2014年,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2014年亏损额比上年大幅减少。2013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亏损以及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2013年亏损9,660.24万元。2014年,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努力消化以前积压的库存商品,改良电池生产工艺提高了产品质量,2014年经营亏损大幅收窄,亏损1058.30万元。2014年,特种纸业务市场竞争激烈,公司部分产品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同时折旧增加及人工、部分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导致产品毛利率降低,影响了公司业绩。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项目,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期初数调整,具体项目及金额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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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二)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三)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在资产负债表“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报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转列至“递延收益”项目列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项目列报的满足划分为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转列至“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项目列报,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期初数调整,具体项目及金额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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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收益、其他非流动负债等五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四)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根据该准则的规定,本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需运用重大判断。本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
(五)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六)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七)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公司重新评估合营安排的类型,发现依据准则要求不存在合营企业重分类为共同经营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八)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增加:本公司设立杭州佰南贸易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33010800017384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3,000万元,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尚未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合并范围减少: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凯晟锂电本期进行清算并注销,于2014年12月15日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计皓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