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评论
  • 8:研究·宏观
  • 9:研究·市场
  • 10:数据·图表
  • 11:股市行情
  • 12:市场数据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189:信息披露
  • 190:信息披露
  • 191:信息披露
  • 192:信息披露
  • 193:信息披露
  • 194:信息披露
  • 195:信息披露
  • 196:信息披露
  • 197:信息披露
  • 198:信息披露
  • 199:信息披露
  • 200:信息披露
  • 201:信息披露
  • 202:信息披露
  • 203:信息披露
  • 204:信息披露
  • 205:信息披露
  • 206:信息披露
  • 207:信息披露
  • 208:信息披露
  • 209:信息披露
  • 210:信息披露
  • 211:信息披露
  • 212:信息披露
  • 213:信息披露
  • 214:信息披露
  • 215:信息披露
  • 216:信息披露
  • 217:信息披露
  • 218:信息披露
  • 219:信息披露
  • 220:信息披露
  • 221:信息披露
  • 222:信息披露
  • 223:信息披露
  • 224:信息披露
  • 225:信息披露
  • 226:信息披露
  • 227:信息披露
  • 228:信息披露
  • 229:信息披露
  • 230:信息披露
  • 231:信息披露
  • 232:信息披露
  • 233:信息披露
  • 234:信息披露
  • 235:信息披露
  • 236:信息披露
  • 237:信息披露
  • 238:信息披露
  • 239:信息披露
  • 240:信息披露
  • 241:信息披露
  • 242:信息披露
  • 243:信息披露
  • 244:信息披露
  • 245:信息披露
  • 246:信息披露
  • 247:信息披露
  • 248:信息披露
  • 249:信息披露
  • 250:信息披露
  • 251:信息披露
  • 252:信息披露
  • 253:信息披露
  • 254:信息披露
  • 255:信息披露
  • 256:信息披露
  • 257:信息披露
  • 258:信息披露
  • 259:信息披露
  • 260:信息披露
  • 261:信息披露
  • 262:信息披露
  • 263:信息披露
  • 264:信息披露
  • 265:信息披露
  • 266:信息披露
  • 267:信息披露
  • 268:信息披露
  • 269:信息披露
  • 270:信息披露
  • 271:信息披露
  • 272:信息披露
  • 273:信息披露
  • 274:信息披露
  • 275:信息披露
  • 276:信息披露
  • 277:信息披露
  • 278:信息披露
  • 279:信息披露
  • 280:信息披露
  • 281:信息披露
  • 282:信息披露
  • 283:信息披露
  • 284:信息披露
  • 285:信息披露
  • 286:信息披露
  • 287:信息披露
  • 288:信息披露
  • 289:信息披露
  • 290:信息披露
  • 291:信息披露
  • 292:信息披露
  • 293:信息披露
  • 294:信息披露
  • 295:信息披露
  • 296:信息披露
  • 297:信息披露
  • 298:信息披露
  • 299:信息披露
  • 300:信息披露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015年3月31日   按日期查找
    5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 517版:信息披露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95 公司简称:国电电力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 装机情况

      根据中电联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截至2014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3.60亿千瓦,同比增长8.7%。

      截至2014年底,公司控股装机规模达到4083.60万千瓦,占全国装机总量的3%。其中,火电机组2919.75万千瓦,占总装机的71.50%,水电机组802.53万千瓦,占总装机的19.65 %;风电机组340.22万千瓦,占总装机的8.33 %;太阳能机组21.1万千瓦,占总装机0.52%。

      2014年,公司新增发电装机容量33.57万千瓦。其中,火电机组新投35万千瓦,宁东工业园股权转让减少火电装机33万千瓦,青铝自备电厂管理控制权移交减少火电装机66万千瓦;水电机组新投24万千瓦,大渡河龚嘴铜街子水电站技改增容2.5万千瓦,国电青松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调增容量0.025万千瓦;风电机组新投69.04万千瓦;太阳能机组新投2万千瓦。

      2. 发电量情况

      根据中电联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2014年,全国发电量增速明显放缓。发电量同比增长3.6%。其中,火电下降0.7%,水电增长19.7%,核电增长13.2%,风电增长12.2%。全社会用电量中,第一产业用电量同比小幅下降,第二产业以及居民用电量增幅趋缓,第三产业用电增幅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水平。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共计552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增幅较2013年减少3.69个百分点,全口径发电量554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增幅较上年增加3.92个百分点。全年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4286小时,同比下降235小时,受电力消费增速放缓和水电发电量快速增长等因素影响,全年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完成4706小时,同比下降314小时。

      截至2014年底,公司全资及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1790.22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698.22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2.12%和2.01%。完成利用小时4538小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52小时,其中:火电完成5125小时,水电完成3547小时,风电完成2023小时,光伏完成1604小时。供热量完成4869万吉焦,同比降低2.17%。

      3. 发展情况

      2014年,公司坚持效益优先原则,突出电力主业,扎实推进转型升级,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发展。公司全年核准电源项目453.39万千瓦,其中火电270万千瓦、风电170.39万千瓦、太阳能13万千瓦。

      (1)重点火电项目取得进展。以外送电项目为龙头,公司大力开发高参数、超低排放的大型火电和煤电一体化项目。江苏泰州二期2×100万千瓦取得核准;安徽蚌埠二期2×66万千瓦具备核准条件;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三电厂列入准东至华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电源方案,并于2015年1月取得核准;宁夏方家庄2×100万千瓦列入宁浙直流配套电源方案,并于2015年1月取得核准;内蒙上海庙2×100万千瓦、内蒙长滩2×66万千瓦和山西湖东2×100万千瓦三个外送电项目稳步推进。

      (2)清洁能源发展势头良好。积极推进大中型水电资源开发,优化“两区域一流域”开发格局,双江口水电站、金川水电站具备核准条件。加快推进优质风电项目开发,河北乐亭海上风电项目实现核准。

      4. 经营管理

      公司坚持效益优先,突出电力主业,有保有压,有进有退,扎实推进转型升级。2014年,公司牢固树立价值创造理念,以对标管理为抓手,推进七个领域“双提升”工作,公司经营绩效创历史最好水平。对标管理持续深入,按照“区域先进、集团先进、行业先进、行业标杆”逐级迈进,以对标带动管理持续提升。生产管理更加精细,强化经济运行,优化运行方式,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加强检修督导,实施检修标准化作业,狠抓非停治理,设备经济性和可靠性稳步提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日趋完善,公司全力推进“五位一体”管控平台建设,成立生产运营管控中心,初步实现了对基层企业生产、经营、环保、发展、风险的实时监管和在线优化指导。绩效管理更加有效,健全从公司领导到基层员工的五级绩效考核体系,优化考核模式,建立“四位一体”的管控评价机制,实现了考核紧扣关键要素、关键环节、覆盖全过程。

      5. 燃料管理情况

      公司持续优化来煤结构,科学购煤、储煤、配煤掺烧,千方百计降低公司煤炭采购价格。报告期内,公司标煤单价完成490.09元/吨,同比降低78.92元/吨;全年累计掺烧经济煤种2651.5万吨,节约成本5.85亿元。报告期内,公司燃料智能化建设取得新突破,东胜公司已实现全自动制样机投入商业结算,并在煤样传输、储存环节实现气力输送和数字化储样间。公司燃料信息系统得到进一步完善,新增杂费管理、入炉量质数据上传、数据痕迹化管理等模块。

      6. 节能环保情况

      公司按照“区域先进、集团先进、行业标杆”的三步走战略,编制了公司火电节能及环保三年规划,通过推广应用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实施汽轮机高效化检修和供热改造等工作,不断改善经济技术指标。北仑三期、东胜公司、大同公司、布连电厂供电煤耗及北仑三期发电厂用电率继续保持全国最优水平。北仑#7机等七台机组在全国大机组能效对标竞赛中获奖。截至2014年底,公司98.87%的300MW及以上机组完成环保部目标责任书要求的环保设施改造任务,97.48%火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剩余火电机已列入2015年度改造任务或关停序列。泰州公司、谏壁电厂、常州公司、大同公司和北仑公司已经先行深度减排改造示范。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根据中电联发布的《中国电力工业现状与展望》,2015年电力市场形势为:预计国家仍将出台一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且改革红利将逐步释放,有利于稳定电力消费增长;2014年对用电量增长产生抑制作用的气温因素,将对2015年用电量尤其是居民用电量增长有一定拉升作用;受经济转型驱动,信息消费等第三产业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势头;部分地区为大气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而推行的电能替代客观上有利于促进电力消费增长;部分地方逐步推进的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试点,降低了用户电价,企业生产成本下降,一定程度上促进电力消费。与此同时,未来我国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压力日益加大,2015年是中央政府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最后一年,部分节能减排形势严峻的地区可能在部分时段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采取限电限产等措施,可能对高耗能行业用电增长带来一定影响。

      预计2015年全国电力供需继续总体宽松,东北和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仍然富余较多,华东、华中和南方区域电力供需平衡,各区域内均有部分省份电力供应能力盈余,华北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部分地区偏紧。综合判断,预计2015年电力消费增速将比2014年有一定回升,预计全年全社会用电量5.74~5.80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5.0%。

      2. 公司发展战略

      2015年,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求优的工作总基调,以“一个目标、五篇文章、五个国电”发展战略统领全局,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继续推进布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优化,实现质量转型、效益转型、科技转型和绿色转型。

      2015年度,公司发展目标是电源核准744.8万千瓦,投产578.75万千瓦。继续优化发展火电,切实抓好煤电基地、东南沿海、煤运通道、特高压外送电通道的重点项目开发,年内方家庄项目、蚌埠二期项目取得核准,全力推动上海庙、长滩和湖东项目列入国家外送电规划,积极拓展浙江温州、山东高密等项目。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全力支持大渡河公司、新疆公司实施流域梯级开发,积极推进西藏帕隆藏布流域规划。加快推进大型外送电基地和风资源好、消纳能力强区域的风电开发和资源筹备,重点抓好山西、宁夏、云南等区域的风电开发建设。加快海上风电布局,推动浙江舟山、河北乐亭海上风电项目开工建设,推进象山项目核准工作。

      安全高效发展煤炭产业。全力推进长滩—刘三圪旦煤电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培育上海庙煤电一体化项目,积极在新疆准东等煤电基地寻求项目合作。

      3. 经营计划

      2015年计划完成发电量1797.34亿千瓦时,完成供热量5053万吉焦。

      4. 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单位:亿元

      ■

      5. 可能面对的风险

      (1)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波动的风险

      受电力供求关系的影响,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会有所波动,公司2012-2014年度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利用小时分别为5,018小时、4,935小时和4,538小时。随着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和全国电力装机容量增长速度的变化,公司未来的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存在波动风险,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2) 煤炭价格波动的风险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火电机组2919.75万千瓦,占公司控股装机容量的71.50%,火力发电的主要燃料为煤炭。燃煤成本在公司营业成本中的比重较高,燃煤价格的波动对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大。2014年,煤炭市场整体宽松,电煤价格弱势下行,但预计2015年价格波动幅度将会收窄。若未来电煤价格回升,将会增加公司的燃料成本,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一定影响。

      (3) 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所属的电力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电源项目建设具有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公司近年来新建项目较多,项目资本金以外部分投资资金主要通过贷款等方式获取。受国际、国内宏观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进而对公司财务费用构成影响。

      四 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向股东派发2014年度的股息。公司已于2015年2月26日完成国电转债转股工作,转股后公司总股本19,650,397,845股,以该股本为基数计算,应分红金额共计2,947,559,676.75元,占2014年母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2.53%。该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五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1. 关于资本公积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将其他综合收益划分为两类:

      (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同时规范了持有待售等项目的列报。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列报,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2. 关于期末留抵进项税重分类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将期末留抵的进项税额,按年限由应交税费,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追溯调整。

      3. 关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调整公司下属所有企业对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一次性全额计提折旧,不再分年度计提折旧。公司下属光伏发电企业光伏组件计提折旧年限由25年统一变更为15年,残值率3%保持不变。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经计算,上述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变更对2014年的经营业绩影响分别为减少利润5933.73万元和1021.94万元。

      (二)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

      (1)本期通过设立方式增加公司国电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国电电力诸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土默特右旗国电电力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本年度公司下属宁夏国电阿特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国电电力宁夏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注销,以两家公司的净资产成立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本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青铜峡铝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2014年4月1日,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将青铜峡铝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控制权移交,不再控制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财务政策,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本年度公司转让国电电力武威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3)本年度公司下属公司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土默特右旗国电电力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年底又将该股权投资收回。

      (4)本年度公司下属宁夏国电阿特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国电电力宁夏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注销,以两家公司的净资产成立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国电中国石化宁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50%股权,2014年1月24日,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国电中国石化宁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45%的股权转让给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依据协议约定,国电中国石化宁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国电宁夏英力特积家井煤业有限公司控制权移交给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不再对其进行合并报表。

      3.持有半数及半数以下表决权比例的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本公司持有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49%的股权、持有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50%的股权、间接持有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40%的股权、间接持有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50%的股权,但公司能够控制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财务政策,因此公司对上述单位具有实质控制。

      (2)本公司间接持有宁夏元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40%的股权,但公司与宁夏电力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宁夏电力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持有该公司 30%的股权)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因此对该公司具有实质控制。

      4.持有半数及半数以上表决权比例的公司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本公司2013年新收购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国电安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00年3月19日根据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将安徽淮南田家庵电厂第二招待所资产 5,462,626.33 元与国电安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四家股东应分该公司1999年的股利进行等额置换,其中:国电安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4,042,343.48元,占74%。四家股东均未办理田厂第二招待所产权登记证,田厂第二招待所也未组建项目公司,国电力源发电有限公司对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未纳入合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