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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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5-08号
债券代码:122078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3月28日,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四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第九届十次董事会,董事郭京平、张红伟、卢建权、陈铁生、王珍,独立董事张再鸿、刘运宏、徐友龙到会;董事邓新华先生因身体原因书面委托董事郭京平先生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郭京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董事发表了如下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该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天健审〔2015〕11-27号《审计报告》,母公司上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171,327,349.99元,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18,220,560.69元,分配红利47,478,344.40元,提取盈余公积11,822,056.07元,201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30,247,510.21元,资本公积金1,482,182,379.33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49,566,888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共计送红股94,956,689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1,424,350,332股。本次利润分配151,930,702.28元,其中现金红利56,974,013.28元,本年净利润结余作为未分配利润,转以后年度分配。
注:2014年度分红实施完成后,公司2014年度现金红利56,974,013.28元,占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276,217.63元的36.46%。股本总数变更为2,468,873,909股。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法律顾问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续聘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期限一年,自2015年4月22日起至2016年4月21日止。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关联交易的议事规则,本公司关联董事郭京平先生、张红伟先生、邓新华先生、卢建权先生回避表决。由于交易涉及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说明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多年执行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一直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为此,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日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前海九派东阳光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投资基金权益转让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借款额度为14.3亿人民币。其中存量续贷4.3亿元,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3亿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源支行1.3亿元。新增银行贷款10亿元,其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4亿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3亿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3亿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5—09号
债券代码:122078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利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人回避事宜: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十次董事会批准,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十次董事会,公司全体9名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反对(关联董事郭京平先生、张红伟先生、邓新华先生、卢建权先生回避了表决)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张再鸿先生、刘运宏先生、徐友龙先生在董事会召开前审阅提案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第九届十次董事会审议,并就董事会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15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是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自愿作出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所采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总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东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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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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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
深圳东阳光是1997年1月27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6,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方花园E区E25栋。主营业务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子产品及元件的购销;国内贸易;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审字第1017号审定证书规定办);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3月22日)”。其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深圳东阳光为本公司关联方。
2、香港南北兄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北兄弟”)
香港南北兄弟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其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必胜电子有限公司的外方股东,因此根据从严原则,将其定义为关联方。
3、宜昌长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机械”)
长江机械是2004年4月15日在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湖北省宜都市东阳光工业园。主营业务范围为“设计、制造(维修)、销售高性能船舶及相关压力容器、电子专业设备、测试仪器;机械加工(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规定的,从其规定)”。其实际控制人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长江机械为本公司关联方。
5、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业发展”)
铝业发展是1998年6月25日在乳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51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广东省乳源县民族经济开发区,主营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亲水箔、真空镀铝包装膜、机械设备、电子材料类等电子、机械产品,产品内外销售”。其实际控制人为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之光实业“),阳之光实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铝业发展为本公司关联方。
6、广东南岭森林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东田搅拌站(以下简称“搅拌站”)
广东南岭森林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是2010年1月28日在乳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乳源县五指山南岭国家森林公园乳阳林业局办公楼101、102室,主营业务范围为“在乳源县五指山南岭国家森林公园进行森林生态旅游项目开发、经营以及管理;沥青混凝土、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限分公司经营)(以上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限得许可后放可经营)”。搅拌站为其分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南北兄弟,南北兄弟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必胜电子有限公司的外方股东,因此根据从严原则,将其定义为关联方。因此,搅拌站为本公司关联方。
7、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力发电公司”)
火力发电公司是2006年12月15日在宜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9,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宜都市枝城镇楼子河村。主营业务范围为火力发电、供电、供热、蒸汽及其附属产品的和产和销售;电力(热力)技术、工程、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送变电工程、电力(热力)工程承包、技术咨询和服务。其实际控制人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火力发电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8、宜都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城水都建筑工程“)
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是2004年5月13日在宜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200万人民币,注册地为宜都市东阳光工业园。主营业务范围为“承接土木工程、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其大股东之一为南北兄弟,南北兄弟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必胜电子有限公司的外方股东,因此根据从严原则,将其定义为关联方。因此,山城水都建筑工程为本公司关联方。
9、宜昌长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药业”)
长江药业是2001年8月8日在湖北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合资经营(港资)企业,注册资本为17,08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湖北省宜都市滨江路38号。主营业务范围为“生产、销售化学原料药(甲硝唑、苯溴马隆、替米沙坦、硫普罗宁、兰索拉唑、磷酸奥司他韦、盐酸伐昔洛韦、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冻干粉针剂”。其实际控制人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长江药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主要交易内容为:关联方自备电厂供电交易;为关联方提供包装印刷等服务;为关联方电厂出售锅炉用煤;关联方工程公司提供厂房建筑维修和道路建设施工服务;腐蚀和化成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交易等。定价政策: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供电电价基于宜昌市物价局2011年1月19日下发的《市物价局关于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直供区内供电价格的复函》,公司向关联方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所采购电力的年度结算单价为每年1月湖北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标杆电价80%,且年度中结算单价不再做调整;其余定价原则包括市场价、协议价和成本加成价三种定价原则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本着必须、合理和优势互补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业务往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应关联方就上述关联交易业已签署了书面合同。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应关联方签署的书面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5-10号
债券代码:122078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作)为公司2015年度
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3月28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四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多年执行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一直以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5-11号
债券代码:122078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控股子公司:
1、 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水箔公司”)
2、 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化成箔”)
3、 乳源东阳光电化厂(以下简称“电化厂”)
4、 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化成箔”)
5、 宜都东阳光高纯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高纯铝”)
6、 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精箔”)
7、 东莞市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电容器”)
8、 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磁性材料”)
9、 韶关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电容器”)
10、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氟公司”)
11、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氟树脂”)
12、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化成箔”)
13、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溪煤业”)
非子公司:
14、桐梓县铭安煤矿(以下简称“铭安煤矿”)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产业扩张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计划2015年度向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43.05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期限以最终担保协议为准),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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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46号)及黔府办发电〔2013〕107号的文件精神,以政府为主导前提下,公司控股子公司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溪煤业”)为主体对遵义市桐梓县铭安煤矿(以下简称“铭安煤矿”)实施兼并重组整合,由于遵义市桐梓县铭安煤矿以采矿权抵押等向桐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桐梓信用社)借款,采矿权过户必须取得桐梓信用社的书面同意,桐梓信用社要求狮溪煤业必须为铭安煤矿提供担保后才同意将铭安煤矿的采矿权转让。为此,狮溪煤业拟向桐梓信用社承诺待铭安煤矿采矿权过户给公司后,由狮溪煤业对铭安煤矿欠桐梓信用社的贷款690万元本金及其利息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预计提供担保额度1000万元。
根据狮溪煤业与铭安煤矿签订的兼并重组合作框架协议及铭安煤矿对自身承担包括银行贷款本息在内等债务清偿向狮溪煤业出具的承诺函所述,铭安煤矿承诺以日后其应得利润分红作为质押。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1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运宏先生、张再鸿先生、徐友龙先生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利于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控股子公司狮溪煤业为铭安煤矿提供担保利于实施兼并重组整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由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乳城镇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亲水箔、涂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87067.71万元、负债总额66703.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0364.71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9989.49万元、利润总额3432.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60.24万元。
(二)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建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开发区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全系列腐蚀箔、化成箔、农业用硝酸铵钙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145012.91万元、负债总额90875.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4137.28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1321.14万元、利润总额22173.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795.79万元。
(三)乳源东阳光电化厂
法定代表人:单大定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
注册地址:韶关市乳源县开发区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氯碱产品、卤化物产品、过氯化物产品、无机氯化物产品、食品添加剂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92602.22万元、负债总额52337.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0264.73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250.54万元、利润总额4959.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82.66万元。
(四)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光芒
注册资本:壹亿肆仟肆佰伍拾叁万玖仟陆佰壹拾圆整
注册地址:宜都市滨江路34号
经营范围:生产、科研、销售全系列化成箔产品。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200172.04万元、负债总额122903.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7268.1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3113.92万元、利润总额8032.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89.28万元。
(五)宜都东阳光高纯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冉峰
注册资本:叁仟陆百万圆整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都市滨江路62号
经营范围:生产、科研、销售精铝产品。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30568.77万元、负债总额13959.5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6609.19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535.73万元、利润总额2168.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25.99万元。
(六)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资本:柒亿肆仟陆佰伍拾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韶关市乳源县龙船湾
经营范围:铝及铝产品的生产。产品内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160263.67万元、负债总额47165.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13098.40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7966.19万元、利润总额8762.9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19.27万元。
(七)东莞市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文进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仟万元
注册地址: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第二工业区
经营范围:开发、产销:电子产品及元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41796.09万元、负债总额14870.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1583.1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971.12万元、利润总额1077.6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5.26万元。
(八)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晓军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乳源县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产磁性材料及其相关的开发,产品内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32205.34万元、负债总额17329.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4875.64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019.44万元、利润总额-2521.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82.55万元。
(九)韶关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文进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注册地址:韶关市乳源县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电子元器件。产品内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13782.34万元、负债总额1414.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367.98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154.46万元、利润总额897.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6.76万元。
(十)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单大定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开发区氯碱特色产业基地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制冷剂、氟精细化工、氟树脂、氟膜。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78874.07万元、负债总额70204.5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669.48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0.82万元、利润总额-705.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5.81万元。
(十一)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单大定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乳城镇化工基地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氟树脂。(以上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5318.17万元、负债总额320.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997.2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0万元。
(十二)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建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方花园E区E25栋二层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全系列化成箔的销售、技术开发。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491164.70万元、负债总额270191.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96601.94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3866.13万元、利润总额28288.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917.52万元。
(十三)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广凡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壹仟万元整
注册地址:贵州省桐梓县狮溪镇
经营范围:煤炭资源的开采及销售、深加工产品相关配套原辅材料的销售。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171258.68万元、负债总额155765.7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5492.91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25万元、利润总额-3514.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14.45万元。
(十四)桐梓县铭安煤矿
法定代表人:李长发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万元
注册地址:桐梓县茅石乡茅坝村
经营范围:煤炭资源的开采及销售、深加工产品相关配套原辅材料的销售。
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14363.66万元、负债总额9331.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032.13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实施兼并重组整合企业,其银行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及煤矿建设等,同意为其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1.01亿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21%;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56亿元,占本公司2014年度净资产的49.14%。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5-12号
债券代码:122078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东阳光科”)编制了2014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11月28日证监许可[2013] 1510号文核准,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完成以非公开形式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2,100,1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819.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7,1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2,899,819.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3月26日由发行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4]11—2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8,743.46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3.5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8,743.4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3.54万元。
截至 2014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8,690.0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制定了《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江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鉴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于2014年7月4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江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源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9,454.4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4]11-129号”《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实施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2014年10月23日,本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停止“扩建3,500万平方米高比容腐蚀箔生产线项目”投资,变更为“收购香港南北兄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四家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及偿还银行借款。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鉴证报告的结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东阳光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东阳光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