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15-008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3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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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赵东军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其中董事长夏增文先生,董事梁志勇先生、姜永恒先生,独立董事王宁先生、王莉女士、何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中监事会召集人陈澄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晓林先生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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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修订<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需要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丹宇、段军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