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中关联债
权债务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5-025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中关联债
权债务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26日,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15年3月30日通过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对外披露了《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为便于投资者充分、准确、完整了解相关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相关要求,现对《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中关于“关联债权债务往来”的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联债权债务往来的主要内容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第五节 重要事项-七、重大关联交易-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中,披露了公司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的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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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所列的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期初余额合计805.42万元,全部为公司应付关联方的债务,不存在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关联债权债务往来形成的原因
2013年5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人民币壹元的价格收购深圳市好易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易通科技”)持有的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电子”)100%的股权。公司于2013年5月7日通过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对外披露了《关于收购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资的的公告》和《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关于收购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资的公告》中“五、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的第4点明确约定:公司负责督促天海电子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1年内偿还其欠好易通公司的借款本金共计人民币93,652,131.32元及产生的借款利息(借款年利率为8.5%)。
上述收购属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清州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6月4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已披露的《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显示,截止审计报告基准日2013年3月31日,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共计118,222,876.76元,其中应付关联方好易通科技及其关联方深圳市潮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瀚科技”)95,791,893.84元,是天海电子向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借款,用于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截止2013年5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收购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资的的公告》时余额为93,652,131.32元);公司应付关联方翁朝阳22,430,982.92元,是公司收购天海电子之前,天海电子向关联方翁朝阳收购鹤壁市新元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
三、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余额的披露情况
1、公司于2013年8月15日披露的《2013半年度报告全文》中,列示了截止2013年6月30日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明细。根据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全文》显示,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为11,367.68万元,其中应付好易通科技8,224.58万元,应付潮瀚科技2,000万元,应付翁朝阳1,143.1万元。
2、公司于2014年4月3日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中,列示了截止2013年12月31日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明细。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显示,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为805.42万元,其中应付好易通科技50.86万元,应付潮瀚科技512.58万元,应付翁朝阳241.98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出具了《2013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报告编号:瑞华核字[2014]48090014号。
3、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披露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中,列示了截止2014年6月30日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明细。根据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显示,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为0万元。
上述应付关联方款项为公司收购天海电子前,天海电子与其股东及其关联方所发生的往来,公司已按照《关于收购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资的的公告》及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进行清理,并在公司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截止2014年6月30日,上述关联方款项已清理完毕。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5-026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德国全资子公司预中标荷兰
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C2000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Part1部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9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对外披露了《关于德国全资子公司预中标荷兰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C2000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Part1部分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公司德国子公司HMF预中标荷兰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C2000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的Part 1部分,预中标金额约为9,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6.16亿元),该金额最终将会根据具体细项的增减情况而发生相应的变化,该项目自2015年3月5日起公示20天。
近日,公司德国子公司HMF收到荷兰安全与司法部的通知邮件,由于KPN、Motorola和Koning & Hartman组成的联合投标方在法定期限内(预中标结果发出后20天内)向荷兰政府提起了法律诉讼,根据相关规定,荷兰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C2000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Part1、Part2和Part3都将被暂停,在诉讼结果明确之前,暂停宣布最终中标结果。
该项目目前仍未确定最终中标方,公司是否最终中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最新进展情况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