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开发行方案获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01 股票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5-025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方案获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3月30日,公司收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省国资委关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批复》(鄂国资产权【2015】36号),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省国资委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经审核,原则同意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武商A”)董事会通过的《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开源基金拟成立的“前海开源定增9号资产管理计划”、自然人周志聪和鄂武商A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发行额度不超过15217.4577万股(A股),发行底价13.57元/股,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30日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鄂武商
股票代码:0005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住 所:杭州市延安路530号
通讯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3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银泰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528号701-1室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528号701-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湖北银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荆州市荆州区荆中路39号商务大厦5层
通讯地址:荆州市荆州区荆中路39号商务大厦5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5 年3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义务人在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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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报告书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 530 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整
注册号码:33000040000045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日用杂品、针纺织品、服装、皮革制品、五金交电、家具、建筑装饰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工艺美术品、金银饰品、通讯设备、预包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4月14日)的零售;风味餐馆(凭《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 2014 年 1 月 16 日);经营茶座(凭《卫生许可证》经营;验光及配镜(非医疗);摄影;鞋包修理、服装修改;药品的零售(范围详见《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月9日);分租部分商场的场地予国内分租户从事合法经营(涉及国家许可证管理的在取得相关的许可后经营);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0314294455X
股东构成情况:北山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
联系电话:0571-85069888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530号
邮政编码:310006
2、浙江银泰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银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528号701-1室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141,000万元整
注册号码:33010040003470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在国家鼓励、允许的范围内依法进行投资(房地产投资除外);(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的企业提供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服务;4、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四)承接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五)通过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批发的方式在国内销售其进口及在国内采购的商品(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涉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00555161983
股东构成情况:银泰百货(香港)有限公司100%
联系电话:0571-85069888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528号701-1室
邮政编码:310006
3、湖北银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湖北银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荆州市荆州区荆中路39号商务大楼5层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整
注册号码:42100000004018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商业、百货零售业的投资;投资管理;资产委托管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许可后方可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42100177453207
股东构成情况:银泰百货有限公司85.8708%;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14.1292%
联系电话:87209538
通讯地址:荆州市荆州区荆中路39号商务大楼5层
邮政编码:43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情况:
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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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泰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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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银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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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未取得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所持股份,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的常规投资操作。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 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持其在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3 月27 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累计出售公司股票13,081,423股,减持比例累计占公司总股份的2.5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总共拥有上市公司114,531,13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2.58%,经减持变动后,目前总共持有上市公司101,449,71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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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导致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法定比例的情况
2015年3月27日,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通知,其已将其持有的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081,423股流通股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售,其中浙银投出售7,804,400股,湖银投出售5,277,023股。截至2015年3 月 27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售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081,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剩余持有101,449,716股,占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20.0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变动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01,449,7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股票情况
1、每个月卖出股票的数量
2014年10月:0股
2014年11月:0股
2014年12月:0股
2015年1月:1,197,429 股
2015年2月:0 股
2015年3月:11,883,994股
2、卖出的价格区间
卖出的价格区间在17.12元至18.23元之间。
3、买入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上述期间没有买入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浙江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及湖北银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各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晓东
浙江银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晓东
湖北银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晓东
签署日期:2015年3月27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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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晓东
签署日期:2015年3月27日
附表二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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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浙江银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晓东
签署日期:2015年3月27 日
附表三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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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湖北银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晓东
签署日期: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