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5-018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13号)中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号提示为2015-014号,现更正为2015-018号。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修订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其中,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规定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外,其余7项具体准则要求于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其他3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 2014 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公司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进行了追溯重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均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具体说明如下:
1、在2014年以前,本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上述权益性投资应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本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4年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2013年资产负债表调减长期股权投资26,936,100.00元,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6,936,100.00元,资产总额无影响。
2、在2014年以前,本公司将1年以后摊销的递延收益列报在其他非流动负债,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财务报表新增递延收益项目,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2014年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2013年资产负债表调减其他流动负债5,279,542.85元,调增递延收益5,279,542.85元,负债总额无影响。
3、在2014年以前,本公司对于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应确认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4年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2013年资产负债表调减资本公积2,276,745.62元,调增其他综合收益2,276,745.62元,净资产总额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满足公司实际需要,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修订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满足公司实际需要,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