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财富故事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进展公告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股份进展的公告
  •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补充公告
  • 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 关于调整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大额申购限制金额的公告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办理贷款担保或委托贷款的公告
  •  
    2015年4月1日   按日期查找
    B7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72版:信息披露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进展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股份进展的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补充公告
    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关于调整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大额申购限制金额的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办理贷款担保或委托贷款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15-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上述调整自2015年3月30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股票神州高铁 (证券代码:000008)于2015年3月12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下发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3月31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的估值进行调整,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加中国工商银行

      电子银行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答谢投资者,方便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申购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经与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4月1日起,旗下15只开放式基金继续参加中国工商银行开展的电子银行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 适用基金

      1. 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1)

      2. 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3)

      3. 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4)

      4. 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5)

      5. 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7)

      6. 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8)

      7. 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9)

      8. 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10)

      9. 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163811)

      10. 中银全球策略证券投资基金(FOF)(基金代码:163813)

      11. 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163816)

      12. 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18)

      13.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19)

      14. 中银沪深3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21)

      15. 中银盛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24)

      二、 网银申购优惠费率

      自2015年4月1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个人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金融@家”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WAP)和个人电话银行申购上述基金,其申购费率均享有八折优惠。

      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详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工商银行。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业务时,须遵循中国工商银行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

      三、 咨询途径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bocim.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工商银行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