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金融@家”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金融@家”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WAP)和个人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申购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 适用基金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前收费,基金代码:050001)、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2)、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4)、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505)、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7)、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前收费,基金代码:050201)、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8)、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9)、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收费,基金代码:050010)、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50011)、博时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12)、博时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50013)、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收费,基金代码:050014)、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15)、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50016)、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50019)、博时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18)、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0)、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512)、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2)、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50023)、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50025)、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7)、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基金代码:050030;美元汇基金代码:050202)、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280)、博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78)、博时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36)。
三、 申购费率优惠方式
在优惠活动期间,个人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WAP)和个人电话银行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的,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各基金具体费率请参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bosera.com;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2、中国工商银行
网址:www.icbc.com.cn;
电话银行:95588。
五、 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公司将与中国工商银行协商后决定上述优惠活动是否展期,本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将另行公告相关内容。
3、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国工商银行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日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哈尔滨银行网上银行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4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法定基金交易日),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2)、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4)、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7)、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8)、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9)、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基金代码:050010)、博时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12)和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2)参加哈尔滨银行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网上银行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期限
2015年4月1日-2015年6月30日(法定基金交易日)。
三、优惠方式
投资者通过哈尔滨银行网上银行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申购业务,享受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hrb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37
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bosera.com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
五、重要提示
1、本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定期定额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哈尔滨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哈尔滨银行所有。
4、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日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自动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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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自动赎回期为运作周期内每两个自然月的第三个工作日,共1个工作日。本次自动赎回期的时间为2015年4月3日。本基金在自动赎回期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规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自动赎回折算后新增的基金份额。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2、本次自动赎回期相关业务说明
在本次自动赎回期,即2015年4月3日收市后,本基金净值将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注册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当期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业务;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3、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年8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2013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日
关于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动赎回期折算方案提示性公告
根据《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2015年4月3日为本基金自动赎回期,亦是本基金本次自动赎回期折算的折算基准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三、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做出调整,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折算基金份额,由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基金净值/(折算基准日基金净值-拟强制赎回的金额)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八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3月3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美克家居"(股票代码600337)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美克家居"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