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5—15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11号),现将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等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祁玉民、王世平、汤琪、雷小阳先生予以回避,关联董事池冶先生对其中涉及华晨国际汽贸(大连)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予以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程序合理合法,因此同意将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告中涉及公司的简称释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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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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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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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企业名称: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3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8亿元
法定代表人:祁玉民
主要经营:国有资产经营、受托资产经营管理。
股权结构:华晨汽车集团直属辽宁省人民政府。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关联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2)企业名称: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企业住所: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3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4416万元
法定代表人:祁玉民
经营范围:一、设计制造和销售各种轻型客车、轿车及其零部件(含进口件)并提供售后服务;二、进口或在国内购买所需的生产设备及轻型客车、轿车零部件;三、改装各种轻型客车、轿车和开发有关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四、开发与上述经营有关的其他经济活动。
股权结构: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CBA)拥有其51%股权,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其39.1%股权,沈阳新金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拥有其9.9%股权。上述三家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华晨金杯的实际控制人为华晨集团,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该关联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企业名称:华晨国际汽贸(大连)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得胜街道西沟村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万宇非
经营范围:金杯汽车(不含9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机电产品(不含专项审批产品)、农机设备及配件、汽车零部件、汽车饰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社会经济咨询。
股权结构:华晨汽车投资(大连)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关联关系:华晨汽贸的实际控制人为华晨集团,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该关联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内容:包括金杯、中华汽车在内的整车及配件。
定价依据:对于向华晨汽车集团、华晨金杯采购及销售的金杯、中华汽车整车及配件,原则上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但不应高于任何金杯、中华整车及配件销售商的价格水平。对于向华晨汽贸采购及销售的整车及配件,原则上参照市场价格定价,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有计划地安排年度生产,集中各自的市场和资源优势,获取规模效益,从而间接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关联交易协议
(3)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