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国栋建设 编号:2015-008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9月2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抵债资产的承诺公告》(公告编号:2014-032)和《关于控股股东对抵债资产的补充承诺公告》(公告编号:2014-033)。根据控股股东针对抵债资产出具的《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书》(国栋集团[2009]字,第(15)号)文件的相关承诺,国栋集团补充承诺聘请中介机构对该项目竣工后的当期市场价值进行再次稽核评估对照的时间为自酒店在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根据红线内总平面上的变电站拆迁完成情况,最迟不晚于2015年3月31日)起1个月内;同时,公司承诺南园五星城酒店最晚将于2015年3月31日开始试营业。
现由于国栋·南园五星城酒店红线内总平面上的所有权系双流县城市管理局的变电站拆迁仍未完成;同时,由于双流35KV变电站升级改造为110KV变电站工程未完工(供电部门预计完工时间为2015年年底),目前只能向酒店供应3000KVA临时用电(酒店设计用电负荷为6500KVA)。因此,受上述两项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公司国栋·南园五星城酒店试营业时间预计推迟至2015年12月31日前。酒店延期开业将对公司原预计实现的酒店收入带来影响。
国栋·南园五星城酒店延期试营业将不会影响控股股东国栋集团对公司做出的承诺,国栋集团保证将在国栋·南园五星城酒店竣工验收之日起一个月内聘请中介机构对该酒店竣工后的当期市场价值进行再次稽核评估。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