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5-009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5年3月3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2015年3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15:00至2015年3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公司多功能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夏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34,439,12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5.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07,737,39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3.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26,701,7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6,657,58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75%。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有关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选举薛志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薛志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表决如下:
同意股数734,439,124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6,657,581股,反对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蒋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5-010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8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3月31日下午16:00在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公司多功能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夏进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确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如下: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夏进、联席董事长许晓明、董事薛志勇、董事刘异伟及独立董事周绍朋组成,仍由董事长夏进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由联席董事长许晓明、董事薛志勇、董事吴咸发、董事李亚丹及独立董事吴建滨组成,仍由联席董事长许晓明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红霞、董事秦普高及独立董事张峰组成,仍由独立董事刘红霞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决定融资事项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层工作程序,提高公司决策水平与效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年度预算范围内对公司及其子公司银行借款、信托融资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事项的决策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