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终落地
5月1日正式实施
⊙记者 李丹丹 ○编辑 剑鸣
22年磨一剑。昨日,中国政府网以国务院令的形式,正式公布了《存款保险条例》(下称《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完善我国金融安全网,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市场和公众对我国银行体系的信心,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深化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我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
对于市场关注的费率问题,《条例》规定,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各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投保机构的经营管理状况和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市场人士测算,若平均费率在0.04%-0.08%的区间,缴纳保费对银行利润有一定影响。
金融安全网进一步完善
早在1993年,国务院就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基金,保障社会公众利益。随后,央行会同有关部门作了长时间系统研究,充分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目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条件已经成熟。
存款保险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措施,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存款保险,是指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投保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规定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制度。目前,世界上已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2008年以来,有关国家和地区不断完善存款保险相关制度,在保护存款人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业界专家指出,从存款人角度看,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加强存款人保护,有效防止银行挤兑。通过颁布存款保险条例,明确对存款人的保护政策,确保及时赔付,有效维护金融市场和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切断恐慌情绪和风险在金融机构之间传染的链条,防止个别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出现问题引发成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从金融机构角度,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促使金融机构审慎经营。通过及时纠正措施,对风险做到“早发现”和“早处置”。
从处置机制角度,作为市场化的风险处置机制和平台,存款保险可以综合运用收购与承接、直接赔付、经营中救助等处置方式,高效化解不同类型的金融风险,实行较快有序的市场化退出和灵活的专业化处置,降低金融风险处置成本。
让市场记忆犹新的是,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期间,正是受益于成熟的存款保险制度,美国有效规避了金融体系风险,成功处置了近500家倒闭银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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