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04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赖方静静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18,505,866.10元,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储备基金)11,850,586.61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6,655,279.49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22,741,107.59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在外的股本总额14,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53元(含税),合计分红21,42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公司2015年度审计费用为3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8万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促进独立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参照厦门地区及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年4万元/人(含税)调整为每年5万元/人(含税),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由于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由1.5亿元提高至3.5亿元,即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5亿元),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15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等值人民币3.4亿元和等值美元45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时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第5、6、8、9、12、13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05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永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给予了股东合理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和管理体系运行安全有效。2014年度,公司未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未有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5亿元)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由1.5亿元提高至3.5亿元,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5亿元)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第1-4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06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科技”或“公司”)于 2015 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更好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07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科技”或“公司”)于 2015 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健康、平稳地运营,根据2015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等值人民币3.4亿元和等值美元45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如下:
■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融资及贸易融资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赖方静静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08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包括闲置募集资金),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科技”或“公司”)于2014年11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及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由于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拟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由1.5亿元提高至3.5亿元,即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5亿元),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1、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5亿元)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3、投资期限
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证券账户,资金划转、理财产品的管理等。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公司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的,本次提高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由1.5亿元提高至3.5亿元,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由1.5亿元提高至3.5亿元,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5亿元),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5亿元)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由1.5亿元提高至3.5亿元,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5亿元)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华懋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也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华懋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华懋科技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华懋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
五、本公告相关文件
1、《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决议公告》;
2、《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09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懋科技”)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39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08元。截至2014年9月23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422,8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7,8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05,000,000.00元,已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分别汇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账号为129950100100148715的人民币账户334,201,600.00元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账户号为4100020529200023450的人民币账户70,798,400.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599,670.26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0,400,329.7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35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银行账户余额115,967,705.52元。其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账户余额79,017,846.61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账户余额36,949,858.91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10年8月上报厦门市集美区发展与改革局,并取得厦门市集美区发展与改革局审查批复,并经公司2014年8月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业经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543号报告验证。
(三)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七、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认为:华懋科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华懋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国金证券对华懋科技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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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和其他使用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2014年9月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在此之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了募投项目建设,目前公司的募投项目处于建设期第2年,参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累计承诺投入31,621.53万元。
注3:“本年度预计可实现的效益”:募投项目完工达产后,预计年均新增利润总额11,768.06 万元。目前公司的募投项目处于建设期第2年,原本预计可实现的效益-64.36万元。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0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7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7日
至2015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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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5年4月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公司将不迟于2015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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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到达时间不迟于2015年4月24日下午17:00)。请在传真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少琳、郑冰华
联系地址: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邮政编码:361024)
电话号码:0592-7795188 传真号码:0592-6228318
(二)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公司章程及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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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