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重新认定的公告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重新认定的公告
2015-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5-006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认定山东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889家企业为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鲁科字〔2015〕33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37000260),认定公司为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公司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期内继续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2014年度已按照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