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获得国务院
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获得国务院
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2015-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5-014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获得国务院
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4%)无偿划转至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公司”)。
201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141号),同意将格力集团所持公司300,000,000股股份无偿划转给海投公司(以下简称“本次划转”)。
本次划转完成后,格力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海投公司持有公司3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94%,公司控股股东由格力集团变更为海投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划转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并批复豁免海投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