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5-29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3月9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37元;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6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80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
公司在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高兰洲先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计15万股,其余60名激励对象共计认购965万股。
综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60人,实际认购数量965万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96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36,000万股的2.68%,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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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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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司在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高兰洲先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计15万股;其余60名激励对象共计认购965万股。
7、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除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魏罡先生因在本次授予之日前 6 个月内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魏罡先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自其最后一次减持本公司股票之日起 6 个月后授予及高兰洲先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并登记的权益数量与公司 2015年1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示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出具了《关于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立会师报字(2015)第111211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5年3月12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15年3月12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71,120,9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65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61,470,900元。截至2015年3月12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9,650,0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369,650,0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5年3月9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4月2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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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369,650,000股摊薄计算,2013年度每股收益为0.28元。
六、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60,000,000股增加至369,650,000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分别持有公司28.59%、28.59%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分别持有公司27.84%、27.84%的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