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基金调整交易所固定收益
品种估值方法的公告
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经与相关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2015年3月30日起,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日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方兴科技”等股票
恢复收盘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自2014年10月23日起,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方兴科技”股票(代码:600552)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2015年3月10日起,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万达信息”股票(代码:300168)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2015年4月1日,方兴科技(600552)、万达信息(300168)复牌交易,经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4月1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方兴科技”、“万达信息”股票,恢复按估值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