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倒贷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临2015-00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倒贷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决定对控股子公司——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顺矿业”)提供20,000万元资金用于银行贷款倒贷。
上述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借款概述
(一)借款基本情况
2014年3月,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省建行”)为天顺矿业提供银行信用借款20,000万元,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5%,即6.9%。上述20,000万元银行借款于2015年3月27日到期,天顺矿业拟对上述20,000万元银行贷款进行倒贷,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5%,即6.15%。省建行已同意为天顺矿业继续倒贷。
为解决天顺矿业的资金周转困难,公司决定对天顺矿业提供20,000万元资金用于银行贷款倒贷,期限不超过15天,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5%,即6.15%。该笔借款待倒贷完毕后立即归还公司。
上述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召开的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陈巴尔虎旗天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银行贷款倒贷资金的议案》,此议案获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借款人情况介绍
天顺矿业成立于2004 年,注册地点为内蒙古陈巴尔虎旗,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尚希文,公司经营范围为煤炭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本公司拥有其70% 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天顺矿业资产总额32,343万元,净资产4,17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9,476万元,净利润-6,032万元。
三、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将自有资金用于上述临时借款,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借款对公司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
2、此次借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银行贷款倒贷支持,有利于缓解其资金困难,提高公司整体效益。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