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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10版)
    2015-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0版)

      公司是独具特色的厂网合一、发供电一体化的电力企业,拥有区域性的独立电网,预计公司的市场地位近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随着地方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加速对电力需求的持续增长,将为公司带来稳定的发展机遇。

      2、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紧抓电力行业和凉山州地方经济改革发展的良好契机,强力推进“一业为主、两翼齐飞”转型发展战略,加强电网规划建设,加大重要电源点建设,稳定和拓展供电市场,提高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同时参与光伏、风能发电等新能源开发,大力拓展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电站、输配电线路检修运维,电力设计等业务,实现与主营业务的相互促进、互为补充,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3、经营计划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年,也是公司转型发展的关键一年。董事会将坚持以提升经济效益、规范发展为核心,围绕“一业为主、两翼齐飞”的发展战略,抢抓发展机遇,实现公司转型发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

      2015年经营目标:全面实现“22110”目标,售电量达到20亿千瓦时,应收电费余额降至2000万元以内,完成电网建设投资1亿元以上,综合线损率10%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电网、设备、火灾事故,不发生损害公司形象党风廉政重大事件,实现人身死亡事故和恶性误操作事故三个0的目标。

      围绕上述任务和目标,2015年董事会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董事会建设,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董事会要继续强化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继续提高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重大事项决策方面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董事会专委会和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2015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任期届满,公司要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精心组织做好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实现平稳交接,保障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同时要深入研究新的监管规则,加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参加上交所、证监局组织的相关培训,促使董事、监事和高管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二)狠抓战略部署,加快公司转型发展

      强力推进“一业为主、两翼齐飞”转型发展战略,加强电网规划建设,加大电源点开发建设,提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实现在新能源开发和建安、检修、设计业务拓展的重点突破。通过发展新产业项目的契机,加大对行业特性、发展趋势和潜力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把控投资风险,为公司持续转型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三)加强内部控制有效性,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不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加强企业管控。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素质与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能力和绩效,进一步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四)拓宽融资渠道,提供发展资金

      2015年,董事会要努力拓宽融资渠道,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融资工作,为公司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深化银企合作,提高公司信贷授信额度和评级等级,提升公司融资能力。同时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和证券市场优势,加大债券融资、定向增发、战略投资者引进、资产证券化等研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交流

      公司将密切关注监管环境和监管规则的变化,以满足投资者信息需求为导向,提升信息披露的主动性,提高透明度,切实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多种形式加强与股东、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新闻媒体、证券监管机构等的沟通,倡导尊重投资者和重视投资者回报的企业文化,维护公司良好声誉,服务于公司长远发展。

      (六)依法维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董事会高度重视固增水电站建设项目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密切关注进展情况,组织人员对于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论证,采取有力的法律措施依法维权,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积极推动电费回收诉讼事项,经营层带头落实电费催收责任,实现电费欠费的大幅降低。认真研究解决方案,争取尽快解决剩余的担保债务,同时加强追偿工作,尽量挽回担保危机中造成的损失。

      (七)加大技术创新,提高装备水平

      2015年,公司要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高标准完成调度自动化、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继续完善营销自动化系统。对符合条件的变电站进行无人值班少人值守技术改造,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所有老旧变电站技术升级改造;以拉青电厂自动化改造和永四电站设备消缺为起点,探索建立各电站集中调度控制系统;同步完善电网继电保护、通信网络及调度自动化等方面的建设,提高电网技术装备水平。

      (八)优化机制,做好人才储备和培养

      坚持人才兴企战略,通过优化配置人力资源,打造高效管理团队,提高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利用各种培训平台,壮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同时适当引进专业稀缺人才,培养核心战略储备人才,为公司转型发展提供动力。

      4、 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公司将根据经营和投资的需要,通过自筹资金、银行信贷、项目融资等方式满足公司需求。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加快资金周转速度,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5、 可能面对的风险

      1、市场风险

      电力企业的盈利能力与经济周期的相关性比较明显,如国民经济对电力需求下降,一定程度会影响公司的电力销售,从而将影响到公司盈利能力。同时目前公司用电客户结构单一、依赖性较强,抗经营风险能力较低。

      公司将持续关注和追踪宏观经济的动态,并针对经济周期的变化,相应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同时,公司将加强电力需求预测,进一步强化电力市场营销,积极发展新用户和优质客户,加强客户用电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售电量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2、经营风险

      公司水电站调节能力弱,季节性波动大,发电能力受天气和水情的影响较大,具有不确定性,如果自发电量减少或不足时,须增加外购电量,会增加公司的购电成本,影响盈利能力。

      公司将及时掌握水情变化,科学、合理利用好水资源,做好经济调度和负荷预测工作,降本增效,使公司效益最大化。

      3、安全风险

      目前公司通过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但目前公司网架结构相对较为薄弱,部分发电厂、变电站设备老旧,局部输变电设备重载、过载的问题仍然存在,电网供电能力不足和抵御事故能力较低。

      公司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管理理念,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设备运维管理,严格控制非计划停运,对故障较多的线路进行改造,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安全运行。

      4、财务风险

      公司电站、电网建设需要持续的大规模资金投入,资本支出压力较大。随着公司基本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司将面临持续性的资金需求,对公司融资能力以及资金运用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或将存在大规模资本支出而导致的财务风险。

      公司将要深入研究融资战略,开展多样化融资方案,进一步拓展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并形成以产业带动资本,以资本推动业务扩张的良性循环。

      5、遗留问题处理的不确定性风险

      担保债务的解决存在不确定性,固增电站违规招标诉讼面临风险。

      多渠道沟通、多方式论证,稳步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认真研究方案,在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争取尽快解决剩余的担保债务,同时积极追偿,尽量挽回担保案件中造成的损失。固增电站违规招标诉讼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采取有力的法律措施依法维权,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订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利润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应积极实施利润分配政策,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

      2、利润分配方式及期间间隔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原则上公司按年度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必要时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公司在现金流能满足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现金分红。如实施现金分红,其比例不低于最近三年累计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4、股票分红的条件

      公司在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股票分红。

      5、利润分配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在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平台等方式听取中小股东意见。

      (2)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充分听取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

      (3)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可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3)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

      7、若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8、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9、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364,567,500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10,937,025元。该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4年6月20日按相关规定实施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合规,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充分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七)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八)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1、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落实和执行 2014 年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会计准则,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递延收益和其他非流动负债等四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为资产负债项目重分类,未对本公司本期及以往年度经营成果、资产、负债、损益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规定,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故我公司将上述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调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本期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减少2535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初数增加2535万元。上述调整为资产项目重分类,未对本公司本期及2013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2)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在2014年以前,本公司将还未摊销的递延收益列报在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财务报表新增递延收益项目,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2014年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2013年资产负债表调增递延收益3,175,175.60元,调减其他非流动负债3,000,000.00元、专项应付款175,175.60元,负债总额无影响。

      (3)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之牛角湾二级电站、拉青发电分公司和越西铁马电力开发分公司等5家分公司,以及盐源县西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布拖县牛角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木里县固增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子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增加西昌可信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家子公司。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卿松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