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5-20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5年3月27日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31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何明、武士国、张玉川、余新培、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朱姗姗。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依据《公司2014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光纤水下探测系统产业化项目”、“自主可控安全计算机产业化项目”均由控股子公司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控股子公司”)承担实施。实施方式为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该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详见巨潮资讯网2015年1月21日《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目前对该控股子公司增资已进行到划转募集资金阶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该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商业银行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中。鉴于此,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该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县支行、北京银行长沙高桥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分别用于存放管理“光纤水下探测系统产业化项目”、“自主可控安全计算机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具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1、光纤水下探测系统产业化项目
开户名称: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县支行
银行账号:18030901040020219
2、自主可控安全计算机产业化项目
开户名称: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北京银行长沙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20000025741100003216718
该控股子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公司、保荐机构、以上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