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定2015-001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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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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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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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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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41,686,743.88元,同比增长11.16%,实现利润总额405,899,925.36元,同比下降6.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752,733.69元,同比增长1.08%。
1、网络业务
网络业务的整体解决方案不断向行业纵深推进,在教育等传统优势市场继续保持领先的同时,积极向互联网、电力、能源等新行业开拓,在新产品云课堂方面,通过深入分析课堂需求,提出了有竞争力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在4G高速发展的行业背景下,提出了基于4G通讯的网络应用解决方案,也取得了较好的市场效果。
2、云计算业务
终端领域,面对终端硬件价格竞争激烈的市场,公司通过与国内、国际厂商合作,共同拓展市场,推进战略联盟,努力打造合作更为紧密的桌面云系统生态链,继续巩固云终端(瘦客户机)出货量亚太领先的市场地位。
3、支付业务
2014年在电话pos市场占有率继续保持领先,大力开发mpos机,多媒体pos,在第三方支付市场较强的竞争优势,同时大力开拓传统pos市场,实现了电话pos、传统pos同步发展的升级。
4、数字娱乐业务
2014年,数字娱乐继续深耕KTV行业,年内实现线下联网KTV总数达到3800余家,为移动互联网手机应用K米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在K米中导入预订移动支付功能,提升用户体验,举办联网K歌赛等活动,扩大K米的市场影响,创新的O2O模式已经初步建立。
5、通讯业务
融合通信产品在中移动IMS接入设备采购中保持领先的优势,宽带接入业务开始向智慧家庭解决方案方向发展。
2014年,也是公司从内生式发展向外延式发展的重要一年,年内启动对福州四创软件有限公司、德明通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事宜,相关交易完成后这两个公司将与公司现有产业产生协同效应,缩短产业培育周期,加快公司的做强做大。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2014 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4年修订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除上述外,公司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说明如下: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2006)规定,投资企业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以下简称“该类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规定,将该类股权投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规定进行处理。
该会计政策变更调整事项:长期股权投资—华创(福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核算的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金额:2014年末长期股权投资减少 3,2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 3,200万元;对公司 2013 年末和 2012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 2013年度和2012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资产;报告期内本公司暂无设定受益计划。执行修订后的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进一步规定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将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划分为两类: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和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该会计政策变更调整事项:政府补助项目从其他非流动负债调整至递延收益核算;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金额:2013年末其他非流动负债减少2,283.30万元,递延收益增加2,283.30万元;对公司 2013 年末和 2012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 2013年度和2012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④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规定,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仍以控制为基础确定,确定控制的标准是: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执行修订后的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⑤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规定,企业应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执行修订后的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规定,本公司计量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已在重大方面按照该准则的规定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了披露。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确认和计量产生影响。
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0号—合营安排》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0号—合营安排》规定,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同时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各参与方受到该安排的约束;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属于合营安排的权益性投资,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⑧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规定,本准则所指的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是指通过合同或其他形式能够使企业参与其他主体的相关活动并因此享有可变回报的权益。在本准则中,其他主体包括企业的子公司、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等。本公司报告期已按该准则要求将本公司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进行了充分披露。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